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去年5、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13.05.2015  23:30


赣安办字〔2015〕52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去年5、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去年5、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再次通报如下:

2014年5月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0起,死亡62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6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93人,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上述8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分别是:

5月7日,在吉安市吉水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5月15日,在景德镇市乐平市境内,一辆小轿车发生侧翻,坠入道路左侧的小河内,造成3人死亡;

5月22日,在抚州市东乡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

6月4日,在赣州市赣县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

6月14日,在抚州市临川区境内,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6月23日,在抚州市南丰县境内,一辆挂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6月25日,在九江市九江县境内,一辆中型自卸货车与一辆超标助力车碰撞,造成3人死亡;

6月30日,在赣州市宁都县境内,一辆三轮摩托车在转弯路段时,驶出路外掉入路边十余米深的山沟,造成3人死亡。

        另外,今年5月1日,我省厦蓉高速会昌县境内发生三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8人死亡;5月4日,景德镇市乐平市境内206国道发生一起货车侧翻事故,造成6人死亡。

造成5、6月份事故多发尤其是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多发的原因有:一是我省进入汛期,雨水天气较多,道路湿滑,夏季气温高,车辆爆胎、刹车失灵等突发情况增多,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容易发生追尾、碰撞和单方翻车事故;二是部分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等传统高危行业企业进入生产旺季,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忽视安全管理,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增多。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坚决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按照4月24日召开的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5〕32号)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作出细致安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针对汛期特点,突出事故防范重点,继续深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热点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强恶劣气候、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客运、货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抓好源头安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事故多发路段列为管控和整治重点,严格路面巡查,加强路面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防范较大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对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