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1-7月份稽查打假案件信息的通知
加急
关于报送2014年1—7月份稽查打假案件信息
的通知
赣食药稽函【2014】245号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报送1—7月份打假案件查办情况的通知》(食药监稽便函[2014]23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统计上报的稽查打假案件限2014年以来各地联合公安机关查办的案值金额超50万元、涉及多省区、并捣毁制假窝点或摧毁售假网络且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的案件
(案值金额=已销售产品金额+未销售产品数量×产品销售价格)。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要求汇总统计有关案件信息,如实填报《中央补助地方稽查打假案件信息上报表》(统一为EXCEL格式,可在“稽查工作群”群共享中下载),并于2014年8月18日前将该上报表连同相关案件的情况简介(统一为WORD格式)一并报送省稽查局,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三、申报的案件务必要附随案情简介,案情简介应有以下两部分组成:
1、案件的总体概况,主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由、立案时点及查办时长、涉案货值金额、抓捕人数、涉及假劣产品的品种品名数量、销售流向涉及省域及捣毁制假窝点与摧毁售假网络情况等等。
2、案件的查办进展情况,这部分应从案发开始进行简要叙述,具体记载案件来源、立案情况、移送情况、(联合)专案组成立及侦办、处理的大概过程、以便让上级机关对整个案情有全面的了解。
省稽查局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组织开展案件督导与抽查工作。
联系人:毛靖峰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1-88153630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稽查打假案件信息上报表 附件(5).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