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5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数复核工作日程安排
23.11.2015 15:50
本文来源: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1.11月30日至12月4日,考生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当地市招考办(大连市到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报名申请分数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2.12月5日12:00前,各市招考办将本市申请分数复核的考生数据库通过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省招考办。
3.12月6日12:00前,省招考办将分数复核结果数据库通过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下发各市招考办。
4.12月7日17:00前,市招考负责将分数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本文来源: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3.11.2015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