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至4月全国接报火灾14.3万起 死亡804人

15.05.2015  19:28

  中新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陈伊昕)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15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1至4月,全国共接报火灾14.3万起,死亡804人,受伤365人,直接财产损失14.99亿元,有三分之一的省份火灾总量超过5000起。

  其中,黑龙江、浙江、新疆、北京、河北、山西、广东、云南、福建等地先后发生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火灾及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1.7万起,死亡143人,受伤54人,直接财产损失2.7亿元。

  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吴振坤在通气会上指出,当前中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从最近三年统计数据看,夏季是火灾易发、多发期,火灾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易燃易爆事故和电气火灾高发,重特大亡人火灾也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公安部5月14日召开了全国夏季消防检查部署会。依据部署,将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在这次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灾火能力建设,全力维护消防形势稳定。

  据介绍,届时,将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三类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坚持将消防检查和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众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国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战、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公安部强调,各地要认真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要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点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专兼职人员和保安等5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