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4.02.2016  11:39

1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制定的事故统计口径和报表制度,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52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23人。具体统计如下: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采矿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其中:

1.煤矿未发生事故;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2人;

(二)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6人。其中:

1.化工未发生事故;

2.烟花爆竹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

3.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

(三)建筑业事故6起,死亡7人。其中:

1.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

2.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

3.工矿工程建筑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4.建筑安装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四)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2起,死亡27人。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22人;

2.铁路交通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

3.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4.民航无飞行事故。

(五)农林牧渔业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7起,同比多6起。按行业(领域)分:烟花爆竹1起,道路交通6起。均同比上升。按地区(单位)分:

1.九江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2.赣州1起,同比持平;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3.吉安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4.上饶2起,同比多2起,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为烟花爆竹较大事故;

5.高速公路2起,同比多2起。

值得警醒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较大事故同比多5起;尤其,1月20日凌晨,上饶市广丰区鸿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烟花爆燃的较大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极大。

三、下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主要措施 

2月,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加剧,且春节临近,人流、物流等交通运输流量剧增,烟花爆竹生产及储运量加大、燃放集中,交通和火灾类事故防范压力不小。春节过后,又将迎来返工返校客流高峰,工矿商贸企业纷纷复产复工,安全监管任务加大。

据统计,从2010年至2015年,我省在2月份发生较大事故共29起,其中26起为道交事故,1起为煤矿事故,1起为建筑业事故,1起为冶金机械八大行业事故。从全国情况看,从2006年至2015年,在2月份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事故共45起,其中:道路交通24起,煤矿9起,火灾4起,水上交通3起,化工与危险化学品1起,烟花爆竹1起,冶金机械八大行业3起。过去的事故教训,务必警示高悬。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毛伟明常务副省长和李贻煌副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狠抓责任落实和担当,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要针对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加强节庆活动、春运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预警,着力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管理,着力防范因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是要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进一步深化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细致做好企业节前停工停产,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2016年1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16年1月全省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16年1月全省各地区(单位)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