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6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3.08.2014  21:19

2014年1-6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但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部分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尤其6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环比皆有较大幅度上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6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93人,同比多2起,少23人,起数上升0.94%,人数下降19.83%,环比多44起,多31人,分别上升25.88%和50.0%。其中:较大事故5起,同比少2起,下降28.57%,环比多2起,上升66.67%。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8起,死亡18人,同比少2人,下降10.0%,环比多8人,上升80.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同比少2起,环比持平。按行业分:

1.  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环比多3人。

2.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环比多2人。

3.  建筑业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少2人,环比多2人。

4.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比少1人,环比持平。

5.烟花爆竹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比、环比均持平。

6.  工矿商贸其他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环比均多1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89起,死亡71人,同比少22人,下降23.66%,环比多22人,上升44.90%。其中:较大事故5起,同比持平,环比多2起。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0起,死亡28 人,同比少6人,下降17.65%,环比多9人,上升47.37%。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7起,死亡4人,同比、环比均多1人,均上升33.33%。

(四)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同比、环比均为持平。

(五)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同比、环比均为持平。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另据省消防总队统计,  6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515起,死亡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39起,无人员死亡。

二、1-6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31起,死亡587人,同比少299起,少121人,分别下降19.54%和17.09%。其中:列入控制指标考核的283人,占年控制指标982人的28.82%,同比少71人,下降20.06%。较大事故28起,占年控制指标63起的44.44%,同比多4起,上升16.67%;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73起,死亡87人,同比少14人,下降13.86%。其中:较大事故3起,同比少2起。按行业分:

1.  煤矿事故19起,死亡21人,同比多11人。

2.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12起,死亡22人,同比多1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

3.  建筑业事故15起,死亡17人,同比少9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

4.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比少4人。

5.烟花爆竹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少4人。

6.  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4起,死亡24人,同比少9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124起,死亡477人,同比少112人,下降19.02%。其中:较大事故24起,同比多5起。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96起,死亡173人,同比少62人,下降26.38%。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33起,死亡22人,同比多4人,上升22.22%。

(四)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同比持平。

(五)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多1人。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另据省消防总队统计,1-6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4572起,死亡29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23起,死亡3人。较大火灾事故1起。

三、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主要措施

1-6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但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煤矿、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金属与非金属矿、铁路交通事故起数均同比减少,但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道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

其中:6月,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上升,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环比上升,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环比上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业、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工矿商贸其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环比上升。

当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全省多地持续普降大到暴雨,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加上夏季高温到来,台风、热带风暴等影响生产安全的因素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李贻煌副省长6月16日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全面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排查,消除事故隐患。要扎实开展“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作为打击的重点领域,把事故多发、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作为打击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管理,确保安全。

   

  2014年1-6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