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09.03.2015  11:33

2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较大事故起数环比上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2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2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195起,死亡91人,同比少17起,少17人,分别下降8.02%和15.74%,环比多29起,多3人,分别上升17.47%和3.41%。其中:较大事故4起,同比少1起,下降20.0%,环比多3起,上升300.0%。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8起,死亡12人,同比多4人,上升50.0%,环比少2人,下降14.29%。其中,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环比多1起。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多1人,环比多3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环比少5人;

3.建筑业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多4人,环比多1人;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环比少1人;

5.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持平;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少1人,环比持平。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84起,死亡78人,同比少21人,下降21.21%,环比多8人,上升11.43%。其中:较大事故3起,同比少2 起,环比多2起。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9人,同比少13人,下降40.63%,环比持平。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环比少3人,下降75.0%。

(四)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持平。

(五)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持平。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2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1044起,死亡6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89起,无人员死亡。

二、1-2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2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361起,死亡179人,同比少98起,少77人,分别下降21.35%和30.08%。其中:列入控制指标考核的事故死亡人数为69人,同比少39人,下降36.11%。较大事故5起,同比少9起,下降64.2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22起,死亡26人,同比多7人,上升21.21%。其中: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2起,死亡5人,同比多1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

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多5人;

3.建筑业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多5人;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多1人;

5.烟花爆竹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少5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30起,死亡148人,同比少84人,下降36.21%。其中:较大事故4起,同比少8起。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6起,死亡38人,同比少46人,下降54.76%。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8起,死亡5人,同比人数持平。

(四)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人数持平。

(五)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同比人数持平。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1-2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1894起,死亡20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393起,死亡4人。

三、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主要措施

1-2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向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大幅下降,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烟花爆竹和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持平;但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业、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煤矿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事故起数同比上升,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其中:2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环比均上升,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环比上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环比均上升,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下降,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环比持平;烟花爆竹、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持平;煤矿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环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上升;金属与非金属矿、铁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环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环比下降;建筑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环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上升;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环比均下降;农业机械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上升,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持平。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又正处春运返城复工高峰,群众密集出行,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停产停工企业也开始陆续复工复产,加上春季雨水较多,气温较低,不安全因素增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2月28日,乐平矿务局涌山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定要倍加警觉,警钟长鸣。

省安委会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已经组织11个综合督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部署并一一落实到位。要切实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季节性特点,加强对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共活动安全防范预警工作,积极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1.2015年2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2015年2月全省各地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