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09.09.2015  20:44

8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继续保持了“双下降、一杜绝”,即: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保障了“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期间安全平稳。但较大事故和部分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8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8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184起,死亡80人,同比少70起,少43人,分别下降27.56%和34.96%,环比少10起,少9人,起数下降5.15%,人数下降10.11%。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7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多2起、环比多1起。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少5人,下降31.25%,环比多1人。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少1人,环比持平;

(2)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少1人,环比多2人;

(3)建筑业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少4人,环比持平;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环比均持平;

(5)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环比少1人;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多1人,环比持平。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72起,死亡68人,同比少35人,下降33.98%,环比少3人,下降4.23%。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多2起,上升100%,环比多2起,多10人。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0起,死亡23人,同比少30人,下降56.6%,环比多4人,上升21.05%。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同比少3人,环比少3人。

(四)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环比少3人。

(五)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同比、环比均持平。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8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584起,死亡1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49起,无人员死亡。

二、1-8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8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三下降、一杜绝”,既: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保障了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安全平稳。

1-8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1727起,死亡793人,同比少316起,少209人,分别下降15.47%和20.86%。其中:列入控制指标考核的事故死亡人数为346人,同比少172人,下降33.2%,占年控制指标970人的35.67%。较大事故27起,同比少10起,下降27.03%,占年控制指标61起的44.26%;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76起,死亡91人,同比少40人,下降30.53%,占年控制指标223人的40.81%;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13起,死亡18人,同比少10人,占年控制指标34人的52.94%,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16起,死亡16人,同比少16人,占年控制指标43人的37.21%;

(3)建筑业事故28起,死亡33人,同比持平,占年控制指标52人的63.46%,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少1人,占年控制指标15人的6.67%;

(5)烟花爆竹行业事故3起,死亡7人,同比多3人,占年控制指标22人的31.82%,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5起,死亡16人,同比少16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603起,死亡677人,同比少164人,下降19.50%。其中:较大事故21起,死亡86人,同比少10起,少16人。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72起,死亡230人,同比少127人,下降35.57%,占年控制指标675人的34.07%。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38起,死亡22人,同比少7人,下降24.14%,占年控制指标47人的46.81%。

(四)农业机械发生事故8起,死亡3人,同比多3人,占年控制指标17人的17.65%。

(五)水上交通发生事故2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少1人,下降100.0%。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1-8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4952起,死亡42人,较大火灾事故3起,死亡10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199起,死亡7人。

三、下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主要措施 

进入9月,我省高温、高湿、雷雨等天气仍将持续,容易造成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火灾爆炸事故,也会给户外施工作业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旅游等也将转入旺季,有的企业为赶进度、赶任务而超负荷、超能力生产,不安全因素增多,事故风险程度加大,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9月份也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从全国情况看,仅2008年9月就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其中包括死亡281人的山西省临汾市“9·8”尾矿库溃坝事故。从省内情况看,“2012.9.2”萍乡矿业集团高坑煤矿、“2013.9.30”丰城矿务局曲江煤矿分别发生死亡15人、12人的重大事故。务必高度警惕。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李贻煌副省长关于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重特大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把安全第一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紧紧扭住重点领域和生产、管理、审批等关键环节,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坚决防止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当前,要按照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继续推进煤矿、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持续强化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安全稳定,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附件:1.2015年8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2015年8月全省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