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2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继续保持了列入考核的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部分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12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2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228起,死亡109人,同比少68起,少62人,分别下降22.97%和36.26%,环比多35起,多30人,分别上升18.13%和37.97%;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少3起、环比持平;未发生重大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0起,死亡14人,同比多3人,上升27.27%,环比持平。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少4人、环比少2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多2人、环比多1人;
(3)建筑业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多3人,环比少2人;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同比少1人,环比持平;
(5)烟花爆竹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多4人、环比多2人;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少1人,环比多1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12起,死亡89人,同比少68人,下降43.31%,环比多28人,上升45.90%。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少3起,少10人,分别下降60%、62.5%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8起,死亡53人,同比少26人,下降32.91%,环比多29人,上升120.83%。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环比均多3人。
(四)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同比环比均持平。
(五)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环比少1人。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12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507起,死亡5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56起,死亡2人。
二、1-12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保障了重要时段、节假日和汛期等特殊时期安全平稳。
1-12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3218起,死亡1629人,同比少8人,下降0.49%。其中:列入控制指标考核的事故死亡人数为770人,同比少69人,下降8.22%,占年控制指标970人的79.38%;较大事故36起,同比少22起,下降37.93%,占年控制指标61起的59.02%;发生重大事故1起。具体统计如下: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32起,死亡166人,同比少29人,下降14.87%,占年控制指标223人的74.44%;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按行业分:
1.煤矿事故21起,死亡35人,同比少5人,占年控制指标34人的102.94%,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少14人,占年控制指标43人的55.81%;
3.建筑业事故45起,死亡56人,同比多3人,占年控制指标52人的107.69%,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多1人,占年控制指标15人的26.67%;
5.烟花爆竹行业事故9起,死亡15人,同比多5人,占年控制指标22人的68.18%,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6.工矿商贸其他事故31起,死亡32人,同比少19人。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014起,死亡1418人,同比多29人,上升2.09%。其中:较大事故29起,死亡116人,同比少19起,少40人。列入考核指标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59人,同比少32人,下降5.41%,占年控制指标675人的82.81%。
(三)铁路交通发生事故57起,死亡38人,同比少10人,下降20.83%,占年控制指标47人的80.85%。
(四)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2起,死亡5人,同比多3人,上升150.0%,占年控制指标17人的29.41%。
(五)水上交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少1人,下降33.33%,占年控制指标8人的25.0%。
(六)民航无飞行事故。
(七)消防安全情况:据省消防总队统计,1-12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6890起,死亡51人,较大火灾事故3起,死亡10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799起,死亡10人。
三、下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主要措施
1月,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加剧,且春节临近,人流、物流等交通运输流量剧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运量加大、燃放集中,交通和火灾类事故防范压力不小。春节过后,又将迎来返工返校客流高峰,工矿商贸企业纷纷复产复工,安全监管任务加大。从全国情况看,近十年来,道路交通运输、火灾和烟花爆竹事故占1月份重大事故的比重很大;从我省情况看,2001年至今发生在1月份的重大事故有2起,道路交通、煤矿各有1起。过去的事故教训,务必警示高悬。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2015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马凯副总理在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鹿心社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警醒,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谋划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教训,切实防止失察漏管造成的“想不到”问题。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安全投入带来的影响;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农村山区、湖泊河流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四是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全面排查防范市政工程施工、燃气管线、轨道交通和寄递物流等领域的安全风险,严防节日庆典游乐等自发性群众活动容易引发的垮塌坠落、消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尤其是春节长假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附件:1.2015年12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2015年12月全省各地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3.2015年12月全省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