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29.07.2015  14:11
  上半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一个希望、三个着力”要求,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支出管理,深化财税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6月份,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15.8亿元,增长2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8.9亿元,增长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9亿元,增长3.9%。

  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603.7亿元,增长1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6.7亿元,增长16.3%,其中,省级收入完成96.1亿元,增长71.9%;市县级收入完成1070.6亿元,增长1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3亿元,增长11.2%。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25.5亿元,下降3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5.6亿元,下降36.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14.1亿元,下降2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0亿元,下降27.6%。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

  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促进“稳增长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低位运行,国际大宗商品、房地产等市场波动性较大,企业运营较为困难。面对不利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十六字方针”,围绕省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好“加减乘除”,全力促进“稳增长”。

  做好“加法”,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财政争取并成功发行41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有力缓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经济社会事业投资后劲。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截至6月底省财政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54.3亿元,并将其重点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稳增长、惠民生重点领域。省财政预算安排25亿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建设,全省住房保障支出61.9亿元、水利建设支出24.1亿元、公路新建改建支出21.4亿元、污染减排和循环经济等支出5.7亿元;加大研究投入力度,科技支出增长42.5%;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出增长19.2%;积极服务旅游强省战略,全省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长27.3%。

  做好“减法”,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把保企业、保工业作为稳增长的核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全省财税部门为企业减免税收117亿元,办理出口退税57.6亿元;推进“营改增”改革,为企业减税14亿元;大力清理涉企涉民收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77项减少到21项,同时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做好“乘法”,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扩大“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覆盖范围,上半年全省“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65.4亿元,帮助1836户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财政惠农信贷通”撬动银行贷款32.2亿元,14915户农业经营主体受益。设立全省第一家国有基金管理公司—江西省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已在水污染治理、市政公用、交通、保障性住房、海绵城市试点等领域引入PPP模式。

  做好“除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清理整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力争到今年底前,将省级财政各类专项项目由现有的332项压减至170项左右,压缩50%。重点抓好涉农资金整合,在去年于都、吉水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基础上,今年扩大到赣州、吉安和抚州所有县(市、区),除有明确用途或有特定任务的资金外,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坚决避免“撒胡椒粉”,进一步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上半年全省财政运行特点

  上半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中趋好。上半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预期较一季度继续提高,经济企稳态势显现,财源基础得到夯实。全省财政总收入突破1600亿元,增长14%,较一季度回升2.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3%,高于年初预算增幅,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收入质量触底回升,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5.9%,较年初和一季度分别提高4.5和2.9个百分点。

  (二)重点税源缓慢趋暖。工业和房地产税收有所回暖,全省工业税收392亿元,增长7%,较一季度回升3.7个百分点;房地产税收240亿元,下降3.3%,降幅较一季度缩小8.4个百分点。同时,建筑业税收增长25.7%,金融业税收增长17.4%,批发零售业地方税收增长31.1%,继续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重要动力,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增速由年初的4.5%提高到9.4%。

  (三)市县增长逐步提速。上半年,11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增幅今年以来首次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7个设区市增幅达到“两位数”,较一季度增加3个;有68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增幅达到“两位数”,较一季度增加27个。区域发展战略成效显现。昌九一体化推进显现成效,两市财政总收入占全省33.2%,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增收67.6亿元,占全省增收额三分之一以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快速推进,有8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增幅居全省前20位,石城、寻乌等总量较小的县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在收入增速减缓的形势下,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放在首要位置,努力筹措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同时,完善措施强化约束,加快支出进度,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财税增长的成果。上半年,全省用于教育、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到75.7%,重点支出及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0.1%,防汛支出增长1.8倍,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增长25.2%,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5%。

  (五)财税改革扎实推进。拟定《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研究出台《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24项改革任务。制定《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强化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对稀土、钨、钼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卷烟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下调契税适用税率。出台《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科研项目资金监管。此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等文件也正报省政府批准印发。

  四、财政运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打下扎实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明显,财政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一)收入方面,突出问题是税收增长乏力、收入质量不高。

  一是税收、非税收入增长不均衡。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增长9.4%,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长31.6%,同比加快18.6个百分点。如果剔除按预算法规定将省级历年专户滚存非税收入清缴入库,以及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素,财政总收入同口径仅增长9.8%。

  二是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比重持续下降。上半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完成775.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8.4%,较2013年同期、2014年同期分别回落4.4和1.7个百分点,逐年回落。

  三是财政收入质量不佳。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仅为75.9%,为多年来新低。全省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9%,居全国第22位,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国第4位的格局形成较大反差。

  (二)支出方面,突出问题是减收与增支、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矛盾较大。

  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市场也不景气,上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下降36.3%,加上政府债务偿还高峰到来等因素,政府可用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压力较大。支出方面,除了民生工程扩面提标、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晋档等刚性支出外,今年还要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尤甚往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仅增长11.2%,有四分之一的县(市、区)财政支出增幅低于10%。

  在全力促进稳增长的同时,防范债务风险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继6月份成功发行417亿元一般债券后,7月份我省又将发行定向债,除置换今年到期的债务外,新增资金仍将用于满足经济社会事业建设。随着债务规模日益庞大,如何管控好融资平台又能继续服务于经济发展,是摆在各地面前的现实难题。

  (三)后劲不足,后一段财政运行仍面临较大压力。

  税收收入增长乏力,根源仍在于我省产业税源结构单一,资源型工业、房地产等传统税源仍居主导,而新兴税源较少。

  从经济指标看,5月份国内PPI指数同比下降4.6%,已连续39个月同比下降;大宗商品价格近期持续暴跌,螺纹钢价格已跌至2000元/吨超低水平,7月7日国际铜价跌至六年来低点,这些因素都将增大后期企业运行压力。

  从工业看,上半年我省工业税收增长7%,较前年和去年分别回落1.9和0.1个百分点。受税额、产量指标提高等因素推动,烟草、成品油税收大幅增长;纺织、设备制造、电力、汽车等税收也增长较快。但有色、钢铁、建材、煤炭等资源型工业税收下降较大。特别是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国税部门重点统计的18个工业行业中,有12个行业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重点企业税收下降明显,江铜税收下降12%,新钢税收下降11%。

  从房地产看,上半年全省房地产税收下降3.3%,较一季度降幅有所缩窄,但同比仍回落21.5个百分点,财税贡献度由原来的增收因素转为减收点。目前各地楼市有所回暖,4-5月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月均达到213万平方米,高于一季度月均159万平方米销售水平;前五个月全省土地购置费、新开工面积分别增长23.2%和34.3%,房地产开发信心逐步增强。但商品房销售量价表现不一,城区与县之间出现分化,下半年税收增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动荡,其对房市传导效应值得关注。

  此外,上半年税收增长受非即期因素影响较大。截止6月底,全省留抵税金余额超过100亿元,同比大幅增加,后期增值税征收压力较大;同时多缴、预收税款同比也有所增加。受营改增改革预期影响,各地近期加大了对金融、建筑等行业税收清收力度,给后期收入征管带来更大不确定性。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全省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年初预期目标,从严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是全力稳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稳增长举措,加强国务院稳增长督查意见整改,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推动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壮大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力争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300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100亿元。推进存量债务定向置换,积极争取财政部第二批新增债券额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年底前搭建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

  二是深化财税改革。结合年初确定的改革计划和工作台账,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销号。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公用和水污染防治等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撬动社会力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增强县级统筹能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精心实施民生工程,加大督导力度,确保50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协同有关部门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公务用车改革等,确保政策如期兑现。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推进移民搬迁扶贫,支持贫困地区主导优势产业发展,落实行业扶贫财政政策,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拟订我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建立跨设区市水环境保护奖励机制,调动市县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秩序。继续做好政府投资评审,稳步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