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利率2%”骗了200余人1900万元

07.05.2015  18:26

  听说投资月利率2%,退休人员汪阿姨动心了,拿到收益后还推荐给亲朋好友,但好景不长,公司便人去楼空。5月6日,南昌警方通报,和汪阿姨一样被骗的有200余人,涉案金额达到了1900万元。

  ◎退休老人拉弟弟入伙

  汪阿姨说,2013年3月,她在街上收到一份深圳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的宣传单,该公司自称投资矿产资源的开采及加工,正在对外招募股权投资客户。

  “我还去了他们在金阳光大厦的办公室,看上去很正规。”汪阿姨说,业务员称公司在内蒙古和河北有矿山,还给她看了公司生产的矿石样品和珍珠岩。

  在业务员大力吹捧下,汪阿姨投了3万元,签了一份投资期限一年的股权投资协议书,用于购买该公司的股权,可获得月利率2%的回报。

  2013年9月,觉得收益不错的汪阿姨还把该公司推荐给弟弟,弟弟也投资了2万元。

  ◎公司组织游玩吸引客户

  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后,汪阿姨等投资人如期从公司会计周某等人手上按月领到了月息,然而2014年5月,他们按期来公司领取月息时,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闭,人找不到了,电话也联系不上。

  “我们在公司等待时,发现和我们一样被骗的人有很多。”汪阿姨说,他们随后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办案民警介绍,来报案的还有被一家名为江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给骗了的市民,经查两家公司大股东均为王某升,两家公司以发宣传单及口口相传的形式,以2%至2.5%不等的月息,非法吸收存款,为了吸引市民投资,公司还组织投资者游玩。

  ◎最多有人投了100万元

  东湖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经调查发现,嫌疑人周某的名字实为李某,身份证住址为青岛。2015年3月,办案民警在青岛市某小区将李某抓获。

  李某交代,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她应王某升的邀请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会计,负责核对发放客户的利息,但实际上,这些发给客户的利息及支付给业务员的提成,都来自于客户的投资款。

  经警方核实,共有200余名南昌市民向这两家公司交纳了1900万元的投资款,投资少则几千,高的则多达100万元,投资期限一年至三年不等。

  目前,李某已被南昌警方刑拘,王某升因在河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河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现在的一些退休老人在家都比较闲,而且手头上也有余钱,遇到一些高利息的忽悠很容易上当受骗。”办案民警介绍,市民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识,避免上当受骗。

  文/李素芳 江南都市报记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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