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05.09.2015  10:06

今后还将逐步降低医用耗材等费用

  为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省即将把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权限下放到市级,10月底前市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市物价局收费一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昌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在2015年10月底前市内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剩余20%由财政补偿。

  今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传统中医项目等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