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8月底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组建到位

25.08.2015  12:04

今年8月底,赣州各县(市、区)将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9月底,各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基础上要增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分局)牌子;12月底前各县(市、区)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并落实报酬保障机制……8月24日,记者采访获悉,赣州市政府近日出台《2015年赣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分阶段实施相应的措施,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按照部署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地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8月底前,全市100% 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并正常运转。8月底前,100% 的县(市、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办公室,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各级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沟通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凝聚合力。

此外,全市各地还须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问题。9月底前,100%的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基础上增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分局)牌子。至12月底前,100%的县(市、区)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并落实报酬保障机制。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市将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提升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推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据悉,到2015年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将全部移交到位。(记者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