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我市空气质量中部省会城市最好
优良天数达36天 同比上升32.2%
今年1至2月,我市空气质量较往年同期显著提升。其中,空气质量优15天,良21天,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2天,达标率为61.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2.2%,优良天数大幅增加,中度污染以上天数明显减少。
据了解,我市1月份空气质量在全国第一批实施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29位,省会城市(直辖市)排第8位,中部省会城市排第1,排名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前移。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市大力推进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实施了蓝天行动计划,多措并举推进“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战略,因此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此外,这段时间总体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要优于去年同期,尤其是进入2月份以来,气温升高且风速大,空气对流运动增强,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而且2月份降雨集中,也对空气起到了净化作用。
监测数据显示,1至2月,我市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9~64μg/m3,均值为30μ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μg/m3,降幅达38.8%;二氧化氮日均浓度范围为14~82μg/m3,平均为38μ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μg/m3,降幅达30.9%;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9~383μg/m3,平均为110μg/m3,超标约57.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μg/m3,降幅达32.1%;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249μg/m3,均值为70μg/m3,超标约98.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μg/m3,降幅达35.2%;一氧化碳浓度范围为0.6~2.4mg/m3,平均为1.2mg/m3,日均值超标率为0.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16~99μg/m3,平均为50μg/m3,日最大8小时超标率为0.0%。我市环保部门将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细则,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采取有力举措,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韦小宏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