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1-4月查办损害基层群众利益案件73件处分58人

28.04.2015  18:18

  4月27日,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起村官违纪违法案,当地党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同步曝光,在当地引起强烈震慑。1-4月,该市已查办73件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今年以来,宜春市纪委专门对农村基层干部与民争利的问题“问症开刀”,计划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一批农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2012年以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在征地拆迁、资产资源出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以权谋私、收受财物以及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案件。对财务管理混乱、贪污侵占、欺压群众等问题突出的村组,将统筹力量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查处。

  为此,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的责任,对因平时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导致发生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予以问责。

  该市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强力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对宜丰县新昌镇两路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海林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126.126万元案、万载县黄茅镇柯树村党支部书记兰平生等人贪污“普九”债务补助款、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款共计5.29万元案、袁州区金瑞镇敬老院原副院长兼出纳刘玉章受贿案、樟树市洋湖乡福城村委会原主任彭勇军贪污贫困户低保资金案、丰城市洛市镇段上村党支部原书记周紫平挪用公款案、靖安县仁首镇石上村河岩组原会计涂长钦挪用公款案、万载县罗城镇藏溪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喻连光违反财经纪律案以及奉新县会埠镇会埠村党支部原书记帅兴华等人贪污案等8起典型案件在宜春电视台、《宜春日报》等媒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与此同时,该市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新昌镇茶头村党支部书记钟早生贪污挪用案、黄岗镇黄檗村党支部书记李庆文贪污挪用案、澄塘镇故村村组干部挪用公款案、新昌镇两路口村干部腐败窝案等4起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宜春市纪委    陈娟  陈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