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经处处长张捷解读1-10月消费品市场数据

16.11.2016  01:33
 

1-10 月份全省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1-10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1.2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继续延续了平稳发展走势。主要特点是:

 

  一、限额以上单位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89.1亿元,增长12.5%,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39.8%,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二、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51.1亿元,增长12.3%,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8.1亿元,增长28.5%。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三、四大行业竞相发展。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69.6亿元,增长4.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519.7亿元,增长15.0%;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6.3亿元,增长9.7%;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3.5亿元,增长12.8%。

 

  四、消费升级类相关商品快速增长。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7.9亿元,增长14.6%;体育与娱乐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8亿元,增长24.0%;中西药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42.5亿元,增长20.6%;家具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9.9亿元,增长19.2%;建筑装潢材料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0.1亿元,增长21.7%。旅游休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1-10月份,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4.3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10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6%和37.0%。

 

  五、新业态快速发展。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44.1%,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32.2个百分点。传统业态中,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实现零售额分别增长2.2%、7.2%和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