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交警执法须全程录音录像

11.03.2014  13:23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新近下发的《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今年7月起,民警在路面执法纠违、处理交通事故以及监管驾考和查验机动车时,必须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届时,民警还必须提前告知当事人。

4类民警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

            7月起,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时,应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规定》其实主要针对四类一线路面执法民警以及面向群众的窗口民警提出要求,包括:巡逻民警、事故民警、车管所年检民警和驾管所驾考考官。

              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其中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证据使用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通报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情况,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和绩效考核,考评结果与评优奖励、公务员考核挂钩。

南昌已使用执法记录仪

            2011年6月1日,南昌公安交管局已为在路面一线执勤的交警配备了324台执法记录仪,它既可以随时记录交通执法中违章违法者的情况,又可以将交警在执勤执法中的一举一动全部记录在案,以便监督。

“以往交警在路面纠查交通违法行为时,因为缺少取证设备,经常会遇到违法当事人拒绝配合处理,甚至公然顶撞交警的情况。”南昌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会产生各种纠纷乃至投诉,由于此前无法客观记录处罚当时的情形,“取证难”成为督察部门调查处理时经常头疼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市交管局借鉴其他城市的交管经验,通过增设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高科技设备,完善执法流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交警在执勤执法中的一举一动将被全部记录,警务通装备也将适时查询车辆相关信息,方便交警日常执法,有效督促市民提升交通文明意识。

6大装备辅助交警执法

              南昌一线执勤交警已全部配备包括执法记录仪在内的6大件:交警必须扎系执勤腰带,腰带上左侧从左至右依次挂警用电台、警用执勤包,右侧从右至左依次挂警务通包、伸缩警棍、警用电筒包。

              执法记录仪和警务通投入使用后,擅自删除录音信息的;故意毁损执法记录仪及配件,使执法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的;故意关闭执法记录仪、不按规定佩带执法记录仪使之不能正常摄录的,其直接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