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先商量 有理慢慢讲
干 良 洪永林 本报记者 练 炼
九江市濂溪区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扎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初冬时节,记者在濂溪区广袤的乡村大地看到,农民精神风貌好,乡村社会文明程度高,由此焕发出的乡风文明新气象扑面而来。
有事情先商量
“村里扩大吊瓜种植面积,事先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征求了我们的意见,90%的村民支持,因为这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一件好事。只有把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村里才有实力投入公益事业建设。”前不久,记者在濂溪区新港镇杨家场村党群服务中心看到,院子里正在晾晒洗净的瓜蒌子。看到眼前的丰收景象,村民们个个喜笑颜开。村党总支书记李学初说:“2020年上级下拨了帮扶资金后,我们不是盲目发展产业,而是有事先商量,先后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最后根据商议的结果,在之前村里已有40亩的基础上,又扩种了70亩吊瓜。”
杨家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当地抓好乡村治理带来的新变化。在推进乡村自治中,濂溪区从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入手,选拔了一批公正廉洁、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同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除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还注重民主决策、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有纠纷找法律
过去村民不懂法、不讲法是调解乡村治安纠纷的难点,为突破这一瓶颈,濂溪区下大力气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实现乡镇村(居)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增强各村(居)依法治村(居)法治为民意识,切实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经过法律调解,一些发生在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20年8月,赛阳镇金桥村村民胡某在家门口被邻居家的狗咬了,双方为此差点动手,后经村委会法律调解组上门讲法,双方达成了赔偿意见并握手言和。
在濂溪区乡村,一批知法、懂法的“法律明白人”活跃在村落社区、田间地头,他们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起到了润滑剂作用。到2020年底,该区在每个村普及“法律明白人”,即为每10户家庭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有矛盾现场调
“只要有方法、有耐心,做群众工作不再难。”这是濂溪区威家镇新华村民兵连长张子诚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长期在村里工作,他总结了一套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大家都称赞他是解“疙瘩”的能手。该村刘姓两兄弟因为建房子发生矛盾,两人先后到村里告状。做完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后,张子诚又分别给他们的子女打电话,还陪同村民理事会骨干一起,先后三次上门调解,最终顺利化解了双方矛盾。
濂溪区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注重发挥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及乡土能人的作用,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同时,吸纳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等,自主解决农村道德领域各种难题。积极推行“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榜样人物的推荐、评议、评选和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让道德榜样受礼遇、受尊崇、得实惠,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