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习总书记“扶贫观”

22.10.2014  18:18

  ●宛诗平

  应当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扶贫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2014年10月17日,是国家首个“扶贫日”。我们必须看到在一些地方,扶贫政策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落实,出现了“扶贫扶贫,越扶越贫”的怪状。更严重的是,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争戴“贫困县”帽子,扶贫款沦为“唐僧肉”,扶贫不“扶贫”,而成了“扶富”的现象。“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习总书记的“扶贫观”朴实实在,点中了当前扶贫工作的关键问题所在。

  笔者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还是消除农村的贫困。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关键是要解决好“扶真贫、真扶贫”的问题。具体地说,一是要实行精准扶贫;二是要健全监管制度;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就是要以精细为前提,精细调研、精细分析、精细实施,有效瞄准扶贫对象,做到“扶真贫”。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识别标准体系,从“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逐步细化扶贫对象,倒排序确定最贫穷、最落后、最困难的贫困人口,做到识别精准。要扑下身子细调研,精准掌握贫困户的现状,重点掌握贫困户贫困的原因、类型。要针对每家每户的贫困情况,找准贫困的根源,选好走出贫困的路子,确定帮扶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做到帮扶精准。

  健全监管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一些地方争戴“贫困县”帽子,扶贫款沦为“唐僧肉”的怪相,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不断健全贫困县的考核机制,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审批,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堵住漏洞;另一方面,要对扶贫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如果一个地方长期不能脱贫,要深入分析其中原因,看国家的扶贫款是否真正用到了最需要的地方。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创新扶贫方式,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外主动内被动”的单一扶贫方式,探索参与式扶贫方式,激发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热情,持之以恒地参与扶贫,使政府和群众两股力量拧成一股绳。要变“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改“输血”为“造血”,以贫困户自力更生为根本,发挥贫困地区在特色产业、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调动贫困户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其内生潜力,培育和提升其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致富本领”,尽快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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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