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拟继续有效招投标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31.03.2016  13:01

3月28至31日,省政府法制办从各设区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省直有关部门抽调13名工作人员对拟继续有效招投标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鉴于这次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此次审查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的方式,由各地各部门参与审查的人员相互交叉进行。

据悉,此次审查主要是针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县、区)清理之后拟继续有效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重点是查找拟继续有效招投标规定中是否存在违法通过规范性文件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