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23.06.2016  05:52

赣食药监宣〔2016〕3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逐渐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三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有毒野生蘑菇中毒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死亡总数的比例最高,2015年,全国因野生蘑菇食物中毒死亡65人。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对降低食物中毒致死病例的发生至关重要,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食品安全问题。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控宣传工作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食安全。要精心组织,有的放矢,将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的宣传工作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意识、安全意识,提升有毒野生蘑菇风险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防控野生蘑菇中毒风险意识。我省野生蘑菇种类较多,分布较广,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食用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开展防控宣传工作应当把重点放在提示误采误食风险上来,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不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防控宣传良好氛围。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广泛宣传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野生蘑菇风险,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防控的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落实,确保防控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特别在野生蘑菇资源丰富、素有食用野生蘑菇饮食习惯的山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要组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员把防控知识宣传到家家户户、中小学校特别是乡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切实增强百姓的防范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