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有谈法治江西建设时现身说法:“法律红灯”不能闯(图)

29.01.2015  05:50


陈东有在谈法治江西建设(记者史玉琨 摄)


2015年江西“两会”第三场全媒体访谈现场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9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法律红灯’千万不能闯,”1月28日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东有在谈及如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时,现身说法,呼吁大家要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专题:江西深化改革在路上——2015年江西省两会特别报道

   “法律红灯”不能闯

  “我们每个人一定要记住,发生问题,首先要想到司法局,想到律师,他们会帮你。”1月28日晚,2015年江西“两会”第三场全媒体访谈直播中,谈到奉新县花钱聘请法律顾问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东有认为,这种做法的确很好,要推广开来。

  “律师懂法,这样就把过去群众在表达诉求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到底在哪方面的盲目性给消除掉了。政府也可以通过依法来调解,帮助群众获得正当权益。”陈东有表示,律师是比较理性的,律师的标准就是法律,处理矛盾纠纷时有这么一个标准就好办。

  “有一次我急着赶公交车,左看右看没有车,于是就闯了红灯,被对面的协警责备。” 访谈中,陈东有回忆称,那事之后他就自我反省,红灯就是法律,不能闯。

  陈东有希望,广大群众要养成非常明确的法律意识,“法律红灯”千万不能闯,“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你的权益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法律也约束我们,大家都要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宣布冤假错案实情是建设法治国家大进步

  最近有多个冤案昭雪的事件见诸媒体,而且国家给予补偿。“宣布冤假错案的实情,并且把调查结果和处理的结果公诸于众,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最大的进步,也是我们社会文明的最大进步。”陈东有说,依法治国任重道远,这有一个过程,但我们要不断加大努力,让这个过程缩短。

  陈东有认为,法治或者说“”是人类文明当中一项伟大的成果,民众可依此用一个共同约定的规矩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保障自己。“执法部门一定要公正执法,一定要认真执法。记住法律之下,就是一个人的生命,就是一家人的财产,就是一个年轻人的青春。

   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要做好三项工作

  2014年2月,一部总揽法治江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出台。谈及该如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时,陈东有认为,江西要做好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以及培育群众法律意识这三项工作。

  “依法治国必须首先坚持依宪治国。同样我们依法行政,也必须首先坚持依宪执政。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一切法律之母。”陈东有表示,全国立了很多法,国家层面的法律加上地方法律法规,总数达到了一万多部。但是,一些法律法规的质量不高。

  陈东有说,所谓的质量不高,指的就是这部分法律法规维护的是部门利益,“我们现在要按照宪法去重新审查、梳理一下,看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陈东有表示,只有依宪执政,我们的政府才能把每一项行动落实在宪法这个根本之上,落实在人民利益的根本之上。

  陈东有认为,一个国家能不能依法治国,能不能依法执政,关键就看党政领导是不是带了头。

  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司法公正是关键。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是污染了水源。”陈东有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起码的底线,老百姓信不信法,老百姓愿不愿意用法、学法、懂法,要看这个法律有没有用,是不是公正。

  陈东有认为,要保证司法公正,就要求司法人员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利所动,不为人情所动,坚决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

  此外,法治江西建设还需要培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的权威就在于所有的公民内心拥护和真正信仰法律。人民群众信仰法律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好的社会基础,法治江西建设很难办到。

  陈东有说,要让群众信法守法,关键要进行普法。“可以请专家以案说法,用案例告诉大家什么叫守法,什么叫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陈东有表示,还得让群众“进到”法律中去,有困难,请律师来,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