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好心让醉酒朋友住宿险遭强奸 将其下体抓伤

03.09.2015  03:02

  好心让朋友住宿女子险遭强奸

  -记 者 吴康乐

  通讯员 金 田

  福州晚报讯 长乐男子陈某喝酒后,其女性朋友李某收留了他,没承想,陈某却试图强奸李某,因被李某抓伤下体要害部位,才未能得逞。近日,陈某因涉嫌强奸犯罪案被长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29岁的长乐男子陈某与大他九岁的女子李某原是普通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7月3日,陈某喝酒后,到金峰镇某小区李某租住处借宿,得到李某收留。

  陈某却试图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不从,咬破陈某的嘴唇,并明确告诉陈某不能这样,但陈某仍纠缠不放。李某躲入自己的小房间,并反锁房门。陈某仍不罢休,过了一会儿又去敲门,还试图从窗户爬进去。

  经过一番折腾,陈某撞开房门,与李某拉扯,并将其推倒在床上,准备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李某极力反抗。陈某被李某抓伤下体要害部位,疼痛之下只好求饶,后趁李某打电话报警时,迅速穿好衣裤逃走。此后,陈某到处躲避追捕,直到今年3月才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长乐法院对陈某涉嫌强奸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其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