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提腊肉串门为偷钱 被批黄鼠狼给鸡拜年

20.01.2015  13:13

红网芷江1月19日讯(通讯员 陈丽萍)熟人提着腊肉来到家里,自己好吃好喝招待并让他们留宿在家里,岂料他们来的目的竟是为偷自己的钱。1月16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在、杨某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杨某在发现被害人蒲某有一大笔钱,遂与被告人杨某光预谋盗窃蒲某的钱财。2014年3月某日下午,杨某在手提一块腊肉与杨某光以找蒲某的儿子做工为名来到被害人蒲某家里,当晚其二人在蒲某家吃晚饭,饭后,被告人杨某光假装欣赏蒲某的衣服在蒲某身上摸了一遍,发现其钱包放在上衣右口袋即告诉了杨某在,之后两被告人留宿在蒲某家,趁蒲某熟睡,杨某在将蒲某上衣右口袋的5500元现金盗走,随后与杨某光离开蒲某家。案发后,被盗的5500元已被追回退还给蒲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