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谨防金融欺诈 尽量做到“三不二要”

24.01.2014  11:11

    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今天向消费者发布提示:春节期间是各类金融欺诈案件的高发期,需警惕各种方式的诈骗活动。

        一是设置利益诱饵骗取汇款。典型的是诈骗分子采用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汇出“手续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二是编排突发事件扰乱防范意识。典型的是冒充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短信,冒充亲朋好友在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群众汇出资金。

        三是捏造子虚乌有事项干扰正常判断。典型的是谎称“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个人信息遭泄、银行账户不安全”、“邮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群众直接将账户资金转入所谓“公共安全部门设立的安全账户”中来“保障资金安全”,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套取群众的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

        广大银行业消费者在应对诈骗活动时,尽量做到“三不二要”: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向来历不明的人物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转账。要随时提高警惕,先多方核实再采取行动;要及时报案,同时及时联系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寻求帮助。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