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木华:周文彬为何选择“自首式举报”

06.11.2013  17:04

  自称“自首举报人”,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实名举报该局局长于强涉嫌贪污受贿。周文彬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在微博上发表一封公开信后表示“要么我进监狱,要么他进监狱,我对这次举报很乐观”。

  从根本上说,“自首式举报”算是“网络反腐”、“媒体反腐”的变种。现实中的实名举报,往往道阻且长;反腐调查速度慢、力度小;举报人也屡受打击。一旦公布于网络,告之于媒体,不仅举报力度被放大,反腐机制启动的力度、速度也随之大增,如周久耕的天价烟、杨达才的天价表、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事件。

  周文彬用“自首式举报”,刷新人们对举报贪腐方式的认知,不过是想将“自首式举报”发酵为网友、媒体竞相关注、转发、报道的“病毒”,以便更好地利用“民意反腐”这个平台。

  这是一个悲哀。反腐机制的启动,本来应该以反腐线索的到达为触发点,而非网络民意汹汹。然而,反腐机制的不畅、被举报官员的阻挠、独立第三方调查机制的缺失等,逼迫举报方式不得不五花八门、“曲径通幽”。

  前不久,实名举报宁陕县副县长公款旅游的柯尊年,为防报复打击,头戴钢盔、手拿擀面杖,进而被《中国青年报》报道,此事也被全国媒体热转。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其实和钢盔、擀面杖的效用一样,都在彰显着这个时代举报贪腐的戏剧性、举报贪腐须先取悦舆论的荒谬性和反腐仍是人治、并非法治的困境。

   相关评论:

  “不是我就是他进监狱” 读懂自首式举报之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