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已过未付征收补偿款 南昌湖坊镇政府被指失信

28.08.2014  12:58


湖坊镇政府与魏眼里签订的承诺书(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8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我的房子被征收,按照承诺书约定,两年后镇政府支付征收补偿款,可期限已至却迟迟没有落实,失信于民。”8月27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石泉村村民魏眼里称其曾多次拿着加盖了镇政府印章的承诺书要求对方履约,有关负责人却把此事扔给村委会处理,这让他很无奈。记者介入后,湖坊镇拆迁办主任表示将向镇领导报告,争取解决好这一问题。

   反映:房屋被征收两年多 补偿款迟迟未落实

  魏眼里有一处3层半的房子坐落在北京东路与青山湖大道交汇处,面积729.16平方米。“由于所处地段很好,拆除前出租给他人经营餐饮生意,月租金11600元,”魏眼里说。

  为建设南昌地铁一号线,需征收魏眼里的该处房屋。经过协商,2012年6月10日,青山湖区湖坊镇政府与魏眼里签订了一份拆迁承诺书,将其房子所在地块征收。

  8月27日上午,记者在该份承诺书上看到,湖坊镇政府对魏眼里的该处房屋以9600元/㎡的价格予以回购,并在签订承诺书后的3天内支付预购款36.458万元。该份承诺书还约定:自签订承诺书之日起,待两年安置期满后,若魏眼里选择安置商品房,需退还镇政府支付的预购款;若魏眼里继续选择货币补偿,镇政府一次性付清补偿款余额。

  在做出上述承诺的当天,魏眼里所在的石泉村委会也签订了一份承诺书作为补充。根据这份承诺书显示,湖坊镇政府承诺没到位,石泉村负责跟踪、落实到位。

  签订承诺书两年之后的2014年6月以来,魏眼里多次找到湖坊镇的主要领导,要求兑现承诺。魏眼里说,镇领导表示解决,让石泉村村委会去落实,可石泉村村支书又说办不到。

  “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推来推去,直到现在也没给我解决问题,失信于民,”魏眼里无奈地向记者说道。

   湖坊镇:协商与村委会共同承担 争取解决

  8月27日上午,记者陪同魏先生来到湖坊镇政府。在解释到期未履约时,湖坊镇拆迁办主任曹李勤表示,其实早在拆迁时,曾打算按照“拆一还一”的方案安置,但当时魏眼里对安置房不满意,认为价值不对等,最终该方案没有谈成。

  面对承诺书提到的补偿方案,曹李勤直言“难以落实”,他表示,镇政府无能力单独承担这笔补偿款,他们在跟村里协调,但要村委会一起承担这笔补偿款,则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获得多数村民同意才行。

  按照曹李勤的说法,魏眼里获得补偿款需要多数村民同意,那么这一点为何没有在承诺书中写明?曹李勤仅称:“不签这个承诺书,是拆不了房子的;签了承诺书以后,才能拆房子。

  曹李勤最后表示,他会向湖坊镇主要领导报告魏眼里的诉求,争取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