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伤残津贴未付清 江西林德叉车疑注销公司逃避责任
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所在地仍挂着“林德叉车”的广告牌,且有工人在作业。
“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在未付清我儿子伤残津贴的情况下突然把公司注销,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并以此为由拒付剩下未付清的津贴,现在我儿子的生活保障没着落了。”近日,九江瑞昌市民柯遐梅向本网记者投诉称。
日前,记者根据柯遐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
员工工作时间突发事故造成三级伤残
柯遐梅告诉记者,其儿子名叫柯昌学,今年29岁。2005年5月底,柯昌学开始进入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叉车的售后和维修服务。6个月的试用期过后,柯昌学顺利转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2005年12月份,我儿子被公司指派到南昌卷烟厂维修叉车。当拆下液压油管时,叉车突然侧翻,重重的压在他身上,造成他全身多处骨折,双眼视网膜微动脉阻塞,视神经萎缩出血。”据柯遐梅介绍,由于伤情严重,事发后柯昌学先后到南昌、上海、武汉等地治疗,花去不少医药费。2006年3月,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柯昌学所受的伤为工伤,并出具工伤认定证。2006年9月,经江西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柯昌学的伤残等级为三级。事后,柯昌学家人曾多次与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协商伤残补助事宜,均未果,最后双方闹上的法庭。
2007年11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就双方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支付柯昌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000元,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按月支付柯昌学伤残津贴720,如政府调整,按规定相应调整,直至柯昌学到退休年龄。
公司突然注销,员工伤残津贴没着落
然而,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并未及时按月向柯昌学支付伤残津贴。“每年都要等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下来后,我们才从公司领到钱,一年去领一次,去年是11月份领到的。”据柯遐梅介绍,就在上周,当他从瑞昌赶到南昌准备帮儿子领2013年伤残津贴时,却被告知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已被注销,没有钱领了。
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此?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青山湖区高新大道怡兰苑找到了柯昌学之前公司的所在地。记者看到,这里仍挂着“林德叉车”的广告牌。走进公司,记者以购买叉车为由向前台工作人员咨询公司负责人是否在。这时,从二楼走下一名自称是公司负责人的男子,并递给记者一张名片。根据名片上的信息显示,该男子正是柯昌学之前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志鹏,而名片上的公司名称是江西林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名片上也没有写刘志鹏的职务。
在记者表明来意后,刘志鹏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据刘志鹏介绍,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是50万元,柯昌学的事情发生后,公司先后共计为此支付了近30万元赔偿金,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一半。事发后,公司面临无法正常运行的窘境,最后因资不抵债破产,在登报公示后,2013年3月,在完成债权清算后,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正式注销。当记者问其为何还在新注册的公司工作时,刘志鹏称,现在新成立的江西林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经不是他,他只是在这里做事的。
“现在原公司已经倒闭注销了,柯昌学的事跟新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所说的伤残津贴与新公司也没有关系。”采访中,刘志鹏拒绝回答记者任何有关新公司的问题,并称如果柯昌学还要追究他的责任,可以走法律途径,他不会逃避。
律师:可向法院起诉原公司法人索要伤残津贴
柯遐梅告诉记者,由于家住农村,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在报纸上登的“注销公告”他们当时根本没看到,而公司方面也没有通知他们说公司要注销了,导致他们没有在公司注销前与公司交涉支付未付清的伤残津贴一事。“现在突然告诉我们原公司已经注销了,并以此拒付我儿子的伤残津贴,我儿子以后的生活保障和治疗费用该怎么办?”采访中,柯遐梅显得很无奈。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江西一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兵表示,企业以注销公司的方式来赖债的情况在此前时有发生,其目的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规避自身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被认定工伤的员工是公司的直接债权人,公司在注销之前,有义务口头告知员工,并与之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债务问题。
“江西林德叉车经营有限公司在申请注销公司时有隐瞒债权债务之嫌,按相关规定,柯昌学未来的伤残津贴仍属于该公司的债务,其公司股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和判决付清剩下的伤残津贴。”陈海兵表示,柯昌学可向法院起诉原公司法人,要求其付清属于自己的伤残津贴。(记者 叶新阔)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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