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案实行集中审理

03.11.2014  13:36

  今年5月1日,鹰潭市在全省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制度,该市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记者昨日从鹰潭市中院了解到,该制度实行半年来,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审理

  今年5月22日上午8时,贵溪市某小区的女子万某在楼道里遇到楼上的邻居小毕,对方突然从身后搂住万某。万某摔倒后,小毕拿出手机数据线勒万某的脖子,威胁强行要与她发生性关系。由于遭到万某反抗,小毕最终未能得逞。万某逃离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很快,赶来的民警将小毕抓获。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水平,鹰潭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集中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自5月1日起,对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制度,此举属全省首创。该市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由月湖区检察院向月湖区法院提起公诉,由月湖区法院审理。由于小毕是未成年人,鹰潭市月湖区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已受理13起未成年人刑案

  在办案过程中,法官对小毕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作出公正、科学的裁判,该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小毕有期徒刑一年。

  “未成年人自我约束力差,法律知识欠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关爱缺失等等,这些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朱玲说,实行集中管辖措施,同时也倒逼办案法官加强专业学习,有助于探索出一条对少年犯集中帮教措施规模化、法理与情理交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未成年人审判之路。

  据统计,集中审理鹰潭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截至10月29日,该市月湖区法院共受理13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文/孔梦娜 邵金华 新法制报记者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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