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揭牌

13.02.2014  20:01

    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13日电(乔怡、艾慧琴)13日上午,江西省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在南昌揭牌。基地由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南昌市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以下简称豫章书院)合作设立,将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矫治。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涉罪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的特殊性,监禁并不能帮助未成年人矫正问题,甚至会促使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如何在司法过程中真正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始终困扰着司法工作者。

    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在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在诉讼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的帮教模式。

    观护基地一般设在企业、学校,通过成立观护组织,选定专门的观护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日常的教育考察、帮教矫正工作,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并为司法处理通供依据,是涉罪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了有效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此,该院深入本市众多企业、学校走访了解,最终选定在南昌市豫章书院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当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与豫章书院签订了《观护帮教基地合作协议》,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平贵致辞并为基地揭牌。

    据悉,豫章书院将在检察院的指导下成立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安排专门的观护人员,在平等、尊重、保密的前提下,对观护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教;观护帮教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视具体情况而定;观护帮教费用由检察院向区政府申拨的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专项资金中支付。

    据介绍,为保证观护帮教的效果,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将定期制作考察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在帮教结束后,检察院将定期回访帮教对象,对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其入学、就业,确保观护帮教对象能重新走向社会、真正融入社会。目前,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将一名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送到基地进行观护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