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 无人岛上建房开发旅游

19.06.2014  11:41

许洲岛上的违章建筑。

大亚湾海域内的多个无居民海岛水清天蓝,是不少游客向往的滨海旅游目的地。正因为此,有从事滨海旅游的企业打起了这些海岛的主意。日前,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开出罚单,对海洋城客船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许洲岛上进行房舍及相关设施扩建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勒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事件旅游公司岛上私建餐厅宾馆

日前,笔者跟随大亚湾海监大队执法人员驱快艇来到大亚湾许洲岛进行执法检查。许洲岛本为无居民海岛,不过当快艇靠近海岛南面时,远远地便能看到岛上一排崭新的房屋迎面而来。

登上海岛,一块写着“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沙,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的蓝色告示牌竖立在码头边显眼处。顺着告示牌背后的方向望去,沙滩边、树荫下,是另外几排装修得靓丽的房屋。门前还修建了一个可供休闲活动的小沙滩。

当天天气晴朗,许洲岛附近水清天蓝,一名同行记者说,“这真是度假的天堂啊!”大亚湾海监大队负责人说,正因为这样才有人打起违法开发许洲岛的主意。据调查,在岛上修建房屋的当事人系大亚湾海洋城客船有限公司。因为被海洋部门责令停工,岛上已经看不到施工人员,也暂无对游客开放。该公司派驻在岛上看守的何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房屋大部分是以前就有的,打算装修之后经营餐厅和宾馆供旅客食宿,就是手续还没办下来。

涉事企业:大部分房屋为20多年前既有建筑

大亚湾海洋城客船有限公司负责人何云标表示,岛上大部分房屋和码头是在1991年便建成的,当时国家海岛法还没有出台,并没有禁止这些行为,这些建筑应属于历史既有建筑。

重修是因为建筑物残旧,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因此对其进行重修和加固。”何云标承认,重修房屋也是希望将这些旧房屋利用起来,用于开办餐厅和宾馆,供出海游玩的游客到岛上吃饭和住宿。

据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测量统计,岛上已建成建筑物包括,客房5栋约1938平方米,厨房56平方米,餐厅530平方米,发电机房218平方米,蓄水池5个共105平方米,员工宿舍260平方米,养鸡房4间290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物为新建。此外,还新铺水泥路约2公里,包括绿化在内,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筑物的修建对海岛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

海洋局:自然保护区内违建将彻底清除

据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通报,去年5月24日,大亚湾海监大队执法人员对许洲岛进行检查时便发现,海洋城公司在许洲岛南面装修和修建房屋,但未能提供利用无居民海岛的任何相关手续。海监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年7月29日,大亚湾海监大队执法人员又发现,海洋城公司在许洲岛南面利用石块、混凝土进行违法填海,修建老码头。同样未能提供利用无居民海岛任何相关手续。对此,海监大队申请立案处理,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37592.1元。

据悉,当事人于2013年9月30日交清罚款,但是并未对违法破坏的海域和海岛进行恢复原状。期间海监大队多次组织上岛执法,并于今年2月26日、3月18日、4月26日连续三次给当事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虽然如此,当事人仍继续在岛上进行建设。

许洲岛位于大亚湾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系禁止开发和经营的无居民海岛。对于没有任何手续的岛上违章建筑,我们将依法彻底清除。”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分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党组书记李锦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城管执法部门也已经介入此案。

大亚湾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事当事人未经许可进行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城管部门拟对其立案查处,要求违法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彻底拆除的处罚措施,何云标表示不认同。“大部分建筑是1991年便建成的历史既有建筑,现在要求拆掉讲不过去。”何云标说,为了修建这些建筑物总共投资了1000多万元,希望政府不要拆除,自己也承诺暂时不开放经营,待该海岛允许开发时再补办相关手续。“如果政府一定要拆除的话,那政府应该尊重历史,对原有的建筑进行一定的补偿。

对此,李锦容说,许洲岛位于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国家是不可能批准开发的;既然是违法建筑,就应该彻底清除。(林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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