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江西客货车未装卫星定位装置不发《道路运输证》

26.07.2014  18:43

经过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惨痛,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日前联合发文,从市场准入等多方面下“狠手”,对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据悉,自本月起,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以车辆行驶证记录为准)或半挂牵引车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直接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2015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介绍,GPS装置可以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时间及位置,意在杜绝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偷偷上路运行。

同时,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参照执行的农村客运车辆,也应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上述车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欧阳远媛)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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