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无本万利的漫游费是“铁帽子王”吗?

22.05.2015  12:21

  粗略统计,我国移动漫游费一年收取上百亿元。从技术层面来说,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已几乎为零,运营商却仍在收取。(5月21日《经济参考报》)

  国内漫游费是我国运营商历史上内部区域分割的产物。过去,运营商是以各省甚至各地级市为单位运营的,各省的分公司之间成本独立结算。用户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通话,就要使用当地运营商的通话资源设施,所以就要额外付一笔漫游费。从技术层面来说,现在国内漫游费成本已几乎为零,并不需要比本地通话更多投入。国内漫游对各分公司只是在数据库提取数据的问题,几乎不产生任何技术上的成本。

  漫游费已成为人们外出时通讯中饱受煎熬的病诟。国内目前3G等业务套餐中不再强调漫游费用,而是将其融合到基础套餐支出当中,实质上还是存在的。而在2G等业务领域,部分漫游费还是以通话费用加成的形式收取。对于经常到外地出差的人来说,手机漫游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根据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移动电话需收取每分钟0.6元的自动漫游费,到了2008年,工信部下发《关于降低完成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规定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为主叫每分钟0.6元。14年间,虽然通信技术发生了今非昔比的变化,通信成本一降再降,但漫游收费标准却成了“铁帽子王”,并未随着时代进步而变化。业内人士表示,通话漫游费产生于2G网络时代,随着技术发展漫游成本已大幅降低,甚至为零,但还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国内漫游费,明显无厘头。

  再看国外,如美国实行全国全网同价,没有漫游费的概念。欧洲的一些国家面积较小,也没有漫游费。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消漫游费实现“全国同网同价”乃是大势所趋,也是公众期待已久的事情。

  多年来,国内手机漫游费可以无本而收钱,说到底是行业垄断的结果,是非市场因素催肥之下生育出来的畸形怪胎。终结“长生不老”的手机漫游费,废除霸王条款,从根本上讲仍需从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场竞争,打破几大通信巨头垄断经营的局面。只有如此,广大手机用户方能在通信世界里惬意遨游。

  白手拿鱼的漫游费无异“铁帽子王”,如同强刮民脂,也说明企业的性质并非单是公有制可决定了的。作为政府电信主管部门,一方面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取消漫游费,还利于民。另一方面,在电信市场引入民资,激活鲶鱼效应,通过竞争,靠市场之手,纠正消费者与电信企业扭曲的市场关系。唯有如此,漫游等耍赖性收费,才能真正与消费者道声“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