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捡到万元现金还失主

06.01.2015  18:07

 

编者按:2014年12月31日,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本报记者刘定远、曾思云在景德镇采访时拾到了11000多元现金,面对巨款,他们不为心动,积极联系失主,当晚就在公安派出所将现金归还失主。他们的这种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向社会传递了暖心的正能量。

瓷都晚报》1月5日对本报记者拾金不昧的精神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详细报道,本报今日转发此文。

江西工人报社近年来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在报社内部营造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报社职工呈现出积极向上的道德风尚,近两年来报社先后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报纸行业十佳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综治先进单位等,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涌现出为社会广为赞誉的拾金不昧的职工。

2014年12月31日晚8时50分,江西工人报社记者刘定远、曾思云在景德镇市瓷源路景东大道路口附近拾到一个钱包,包内有1万多元现金,他们将钱包送到景德镇市新村派出所,通过包内名片等线索,当晚就寻找到这个钱包的失主。两位新闻媒体人用拾金不昧的行动向社会传递了暖心的正能量。

据了解,当晚8时50分左右,刘定远与同事曾思云开车经过瓷源路景东大道路口,刘定远突然发现马路中间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大皮夹包,他让曾思云下车将包捡回,打开一看,钱包里竟有厚厚一叠百元大钞,至少有1万元之多。包内除了现金外还有一张相片、银行卡、名片等物品。他们当即决定寻找失主。银行卡与一张该银行行长的名片让两位记者觉得有线索可寻。

通过名片上的电话,刘定远、曾思云顺利与该银行的行长取得联系,他们向行长提供的银行卡卡号与相片等信息,成功找到银行卡的主人,也就是这个万元现金钱包的失主。晚上9时30分左右,记者在新村派出所内见到了江西工人报社两位记者时,他们正在等待失主到派出所认领钱包。在交谈中了解到,他们从南昌回景德镇过新年,吃晚饭路过瓷源路景东大道路口时看到了这个钱包。

晚上10时左右,钱包的失主郭先生来到了新村派出所,民警核对包内信息,核实郭先生确为钱包的失主后将钱包归还给郭先生。据郭先生称,当晚他在瓷源路的饭店吃晚饭,但钱包是何时掉落的,他也想不起来了。郭先生说:“如果不是有人给我打电话,我都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没了,非常感谢这两位拾金不昧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