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无偿献血可“直报”血费

03.03.2015  13:29

我市有9家医院接受“直报”,用血后凭相关材料即可在医院报销

  记者从市血站了解到,从3月1日起我市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用血后凭相关材料就可到用血医院血费直报窗口,即用即报。

   献血者报销血费须提供三项材料

  记者了解到,血费报销需要提供至少三项材料,其中包括献血者的《献血证》,无偿献血者及用血者的身份证以及医院用血费用发票、用血清单。如若不是献血者本人用血,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献血者为亲属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如为献血者本人报销血费只需上述前三项条件即可。

  据市血站工作人员介绍,献血者本人可享受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可终生免费用血;献血者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若在医院未直报血费,也可备齐用血报销材料到南昌市血站报销血费。

   部分医院直报窗口正在完善

  目前,我市九家医院可以进行血费窗口“直报”。

  记者从我市部分医院了解到,尽管血费“直报”的便民措施从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但不少医院的报销窗口仍在完善阶段,且部分医院表示将不会单独特设窗口,“直报”窗口将会和其他医保报销窗口合并安排。

   省级医院中有两家试点单位

  在我市的省级医院中,有哪些医院可以享受窗口直接报销的便利呢?记者从省血液中心了解到,考虑到省级医疗机构血费报销的人数较多,因此省血液中心采取了试点推广。

  “今年1月开始,我们已经在两家医院设有试点,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已有30多例报销。今年省血液中心将考虑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省血液中心信息科欧阳金桥主任告诉记者,我省各大医疗机构的血费“直报”系统网络已基本建成,但在医院窗口可进行“直报”的,目前只有省妇幼保健医院和省儿童医院正在试点。(王小红 欧阳金桥 记者 陈诗蕾)

   血费“直报”医院

  南昌市第一医院

  南昌市第二医院

  南昌市第三医院

  南昌市第九医院

  南昌市洪都医院

  南昌县人民医院

  新建县人民医院

  进贤县人民医院

  安义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