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寻找“走失老人”政府应有担当

28.01.2014  17:02

  在城市的街头,我们时常会看到目光呆滞、动作迟缓的老人或在茫然行走,或蜷缩在街头墙角;翻开报纸,关于老年人的寻人启事时常映入眼帘。“老人走失”已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寻找走失的老人,儿女风雨兼程四处奔波,有的老人被幸运找回,有的一去不返,在儿女心中留下永远的痛(据1月26日《南国早报》)。

  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生理健康、孤寂、与儿女感情等多种原因,很容易“离家出走”,加上年老体弱,思维语言不清,或由于本身就患有老年痴呆等病症,出走容易回来难,正如媒体所说的那样,任何一个城市街头甚至乡村集镇,都不难发现有“流浪老人”的身影,他们或是蜷缩在墙角下,或是漫无目的缓慢行走,几乎不和其他人交流。尽管很多走失老人因精神或老年痴呆等疾病,无法感受某些“痛苦”与尊严,但给家人子女所造成的痛苦却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很多老人走失后,为寻找老人,家属子女不但望眼欲穿,日复一日甚至年复一年动用所有资源多方寻找,有的老人走失之日竟成了“永别”之时,给子女家庭酿成终身遗憾。

  对于各种原因走失的老人,我们看到,家人和社会在寻找老人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远大于政府职能部门,家人子女都是在紧急寻找无果后,才不得不向警方报警,而从普遍性的态度和行为来看,家人子女在报警求助后几乎都没有对警方主动找回老人报太大希望,依然在利用亲属,自行印发寻人启事,或是通过现代网络的微博、微信、论坛网站等平台向社会求助,而网络上几乎所有为走失老人家庭提供帮助服务的寻亲网站都没有政府背景,大多都是有走失老人家庭出于“抱团取暖”及爱心人士自发建立,不仅缺乏规范且信息不能共享,有时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咋骗,而政府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除了按部就班接受报警求助查找之外,在信息上也不能共享,走失老人甚至都住进了民政部门福利院,家庭和警方还在苦苦寻觅,政府部门不能信息共享和及时发布“认领”信息,也是走失老人不能及时和家庭“相逢”的重要原因。

  显然,面对走失的老人和焦急寻找的家庭,以及社会的爱心奉献,政府更应有责任担当,政府部门掌握着更广泛的资源,无论是寻找还是主动帮助街头巷尾的“流浪老人”还家,以及以政府慈善机构名义建立走失老人信息库,其能量远远大于民间社会和家庭,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经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老龄委有关老龄人调查的文章指出,高龄、文化程度低、独居、单身或丧偶、家庭收入低、家庭功能和社会支持不好的老年人或老年人中的女性,容易产生孤独心理。除了生理因素,子女身处异地求学或工作也使老人成为孤独的空巢老人。形只影单下的孤独、寂寞心理,发展下去就会引发抑郁症等多种精神疾患。这种情况下,老人走失就变为可能。显然,作为有这些疾患老人的家庭,百密难免会有一疏,在家人做好防护和赡养义务的同时,庞大的老人群体,走失现象肯定会日益增多,再加上很多走失老人无法正常沟通,缺乏完善的救助机制,让走失老人回家无疑更难。

  正如媒体报道所说,“老人走失”已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老人走失”现象,政府部门应当在找回老人问题上,有更多责任担当,除了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之外,地区范围内还应当建立起可以地区相互共享的走失老人“信息库”,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对疑是迷失的老人进行“街拍”,由政府信息库进行筛选认定和发布,将寻找走失老人作为某一部门的日常工作来进行,尤其是政府部门主导的慈善公益机构,更应成为救助和寻找帮助走失老人回家的“娘家人”,只要政府、社会、家庭联起手来,“老人走失”或成问题,但让走失老人及时还家就不成问题。

  自然规律无法抗衡,所有人都会有衰老的那一天,尤其是像身患老年痴呆等精神类疾患而走失的老人,出走更非内心所愿,离开家庭和子女的照顾与呵护,老人几乎就无法生存,正应为如此,走失老人的家属子女才异常焦急和揪心,文明进步的社会或许无法杜绝街头流浪汉的存在,但真正文明进步的社会就不应有“流浪儿童”和“流浪老人”的身影,我们很多地方政府都对流浪儿童进行了积极的救助并建立较完善的机制,但对于如何寻找和帮助“走失老人”回家,我们的制度和机制还明显滞后,面对“跑步”进入的老龄化社会,政府对“走失老人”的寻找与救助,理应有更快的脚步,发挥更多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