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小区才是和谐家园

04.03.2015  11:43

  近期,南宁市多个小区出现业主与物业对峙局面,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一触即发。记者调查发现,物业、业主、业委会任何一方不尽职尽力,都会引起矛盾(据3月2日《南国早报》)。

  说来也巧,就在笔者思考物业管理这一问题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她在下楼过程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她被困在了电梯里,要我赶紧找物业来处理,我随即冲出家门,乘另一部电梯下楼,找到门口保安说明情况,保安立即通过对讲机向物业领导汇报,一时间我听到对讲机里传来呼叫维修师傅的声音,要求他在5分钟之内,迅速将电梯门打开并进行检查维修,就在我转身回到单元楼的时候,物业好几位工作人员已经将我妻子“解救”了出来。

  其实,我们这个小区之前的物业也与南宁不少小区物业一样,物业是由原小区开发商所组建,几年来,小区不仅管理混乱,绿化损毁严重,整个小区路灯几乎全部“失明”,一到晚上,整个小区一片漆黑,连楼道卫生和垃圾箱的垃圾都不能及时处理,尽管业主怨声一片,但物业依然是我行我素,无奈之下,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但业委会都是由业主中年龄较长者组成,除了帮助物业对业主情绪进行安抚之外,小区管理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最终业主集体推选出代表,向社区提交材料,要求对小区物业进行“驱逐”或彻底整改,随着政府部门的介入,小区物业态度转变了不少,但依然没有达到多数业主的要求,最终这家物业不得不被迫撤出,而后,小区业委会也进行了重选,在社区监督之下以“竞选”的方式,有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了新的业委会,而新的业委会果然不负重望,有其多方努力,终于引进一家声誉和业主反映都非常出色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也就短短3个月的时间,小区卫生和各项管理都出现了巨大变化,小区大门实行了刷卡,每栋楼损坏多年的“门禁”又维修一新,业主无论遇到任何问题,只要找到物业,用很多业主的话说,物业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忙的“比兔子跑的还快”。

  实际上,这就是三方都厘清了自己的角色,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小区的“管家”,而业委会则承担着双方沟通、监督和协调的多重责任,物业以完善的服务和维护业主利益为己任,把业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成是自己必须解决的责任;而广大业主看到自己一句话,物业人员忙的像“受惊的兔子”,不仅非常为之感动,需要承担的费用,只要物业一个通知,也会爽快交纳,自从新的物业入住之后,小区几乎没有一家拖欠过物业费,而由竞聘通过选举产生的业委会,在履职方面也是可圈可点,对某些业主在小区的不文明行为,物业不好得罪主人,也会通过业委会进行协调处理,如今我们这个小区,业主和物业不仅关系密切和谐,有业主与保安产生某些纠纷,不少业主往往会去安慰保安,让个别业主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去纠结。

  其实,理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定位好自己的角色,业主与物业完全可以实现和谐相处,遗憾的是正如报道中说言,不少物业之所以让业主心里“添堵”,除了物业本身与开发商存在某种利益关联,过多强调自身利益之外,很多情况下就是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小区业主的“管家”,反而“胳膊肘子往外拐”,而某些小区业委会所以不让业主满意,同样也是因为自身“不干净”。同时,不少小区业主也过于强调自己的“主人”地位,对物业稍有不满意,不是通过有效沟通,而是以拒交物业费进行“惩罚”,业主、物业、业委会,三方形成合力,小区无处不和谐,相反,三方都把自己当成一只巴掌,自然是形如水火,而需要注意的是,要让三方形成合力,基层政府和社区同样需要有职责担当,小区和谐同样促进社区文明,把和谐小区当成社区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并不太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