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小金库”

29.11.2014  00:0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8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1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我省下发修订后的《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将省直机关会议分成四类,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禁省直机关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据了解,为节约会议成本,《办法》规定,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应控制规模。省直机关召开确需市、县(市、区)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原则上应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

  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定点管理。省直机关会议应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办法》规定,严禁省直机关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会议文件袋应选用纸持一次性文件袋或简易塑料文件袋;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在本单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