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网上在线考核部门评分基本情况表

10.10.2014  16:04
 

考评项目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完成时间

党建工作责任制

1

1

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1分

  按要求配备1分         

11月下发通知

12月10日完成

思想建设

12

2

参加省直机关党建研究会1.5分

交会费0.5分、报送理论研讨文章0.5分,有获奖0.5分

年度党建理论论文评选活动结束后

3

及时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2分

报表内容、时间、人员符合要求,及时上报得2分;反之视情扣分。

 

12月31日

4

全省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1分

     

参加活动0.5分;

如有研究成果获奖再得0.5分 

12月31日

5

完成工委培训任务(党校调学、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等)3分。

未完成培训任务(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今年第二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6

参加工委调研活动0.5

根据工委调研活动要求,参加者得0.5分(若本年工委无普遍要求,则均得0.5分)

11月底

7

提炼核心价值观并上报机关党建网文化建设专题展示2分;

核心价值观已经提炼成果并在党建网展示 2分

12月31日

8

党建工作被《机关党建信息》、《风范》、机关党建网宣传报道3分

机关党建信息》1分(由信息报送得分、采用得分和奖励得分构成,具体见考核办法)

年底前完成

机关党建网宣传报道1分

要求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党建网发布信息5篇以上,每少一篇扣0.2分。

下年度1月5日

风范》1分。从《风范》上年第11期至本年第10期,刊登稿件1篇得0.5分,累计计算,最高得1分。

11月底

组织建设

17.5

9

机关党委班子健全、按时换届2分

未按期换届扣2分

12月20日

10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1分;

按时上缴党费得0.5分,足额上缴党费得0.5分(上年度下半年、本年度上半年各0.5分)

10月底

11

完成党内统计报表1分;

完成党内统计报表1分

下年度1月中旬

12

参加困难党员救助基金会活动2分

参加困难党员救助基金会活动2分

12月20日

13

按计划发展党员0.5分

与发展计划相符(0.5分)

下年度1月中旬(与党内统计报表同步)

14

上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1分 

民主生活会报告单0.5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0.5分。

12月10日

15

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并按时换届0.5分

成立了工会组织,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缺位不超过2个月,按时进行了换届

每季度

16

共青团组织机构健全并按时换届0.5分

机构健全并按时换届0.3分,按时换届0.2分

  12月10日

17

妇女(女职)组织机构健全并按时换届0.5分

组织机构健全0.3分,按时换届0.2分 

12月10日完成

18

按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1.5分

按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1.5分

足额不按时交纳工会经费得1分,未足额交纳工会经费得0分。

12月31日

19

按时足额交纳团费,按时完成团内统计,1.5分

按时足额交纳团费1分,按时完成团内统计0.5分

12月31日

20

未设团组织的单位成立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0.5分

根据日常工作记录评分

 

21

参加工委重要会议、报告会2分

每次会议1人次迟到或早退扣0.2分,1人次缺席扣0.5分,扣完为止。

每次会议后完成

22

参加网络片区活动3分

由出勤得分、考核加分和考核扣分构成(具体见考核实施办法)

年终考评时完成

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3

23

及时报送信访举报情况统计表1分。

每季度报一次(每次0.25分)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

24

案件查办情况2分

不按规定报送立案、结案处理情况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立案后无正当理由销案的,每一起扣1分;不按规定向省直纪工委移送线索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因今年省纪委不作要求,故此项工作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