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部署开展机关和委直单位拒收“红包”警示教育

19.11.2014  17:53

  11月14日和18日,省卫生计生委分别召开委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和处室负责人或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人会议,传达贯彻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和两个通报精神,部署委机关和委直单位拒收“红包”警示教育。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赖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赖厚明在讲话中专门就治理“红包”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红包”问题危害的认识。最近,省纪委连续下发两个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有关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委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的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坚决抵制“红包”歪风,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传达贯彻,搞好警示教育。要结合各单位各处室实际,认真学习传达省纪委和驻委纪检组关于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纪委的两个通报。通过召开处务会、院务会或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包括临时借用人员,做到人人皆知。三是严格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红包”治理有关文件。各单位各处室要抓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意见》的落实,层层传达压力和责任,切实搞好教育,使人人都重视起来,自觉抵制收送“红包”行为。驻委监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要逐个单位进行督查,确保每个单位、处室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驻委监察室负责人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并通报了委机关处室和委直属单位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情况,对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