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法机关鼓角齐鸣奏响服务经济发展强音

13.10.2013  09:41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3日电 近日,江西省委政法委下发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动策应、贯彻落实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为全省经济社会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紧扣《意见》内涵实质,立足本职,锐意创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奏响了全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强音,掀起了为江西新一轮大发展助威加力的热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新型工业关键专利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行为,依法制止科技领域的搭车模仿、阻碍创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商业技术秘密的司法保护,为维护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司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和投资增长为目标,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严肃查处涉企职务犯罪,强化涉企犯罪预防和强化涉企案件的诉讼监督,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投资经营者利益的犯罪活动,重点查办在项目审批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着力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

    江西省公安厅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定了为重点工程和企业提供治安服务、提高公安行政效能、强化平安建设行动、推进民生警务、提升公安规范化执法水平等五个方面共25条具体举措。建立重点工程专门警务室,主动上门提供治安防范和消防服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全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办关系案、金钱案;缩短旅馆业、公章刻制和典当业许可等行政审批时限;实行昌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服务,放宽设区市市辖区落户条件。

    江西省司法厅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跟进,细化措施,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无盲区”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采取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引资、提出法律意见等形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认真开展“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企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省政法各基层单位积极响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纷纷出台服务举措,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南昌市政法委为围绕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出台了8条服务措施,九江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市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建设主要举措》,南昌中级人民院专门成立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新余市检察院推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18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