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场诈弹案嫌犯因向家要钱被拒堵气编造消息

30.10.2013  18:24

○谎报航班有炸弹的男子落网,案发当天还谎报铁路上有炸弹,想通过坐牢“报复”父亲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公布以来,黄花机场发生的第一起虚假恐怖信息案例

10月27日晚,一个“黄花机场晚上9点至11点部分航班上有危险物品”的匿名电话,导致当晚黄花机场多趟航班重新清舱安检,近千旅客出行被耽误(详见本报10月28日A05版)。

10月28日上午,民警在东莞找到了嫌疑男子谭某某。经调查,27日谭某某还给株洲市公安局110打电话,说“在株洲火车站附近铁路埋了炸弹”,之后也被证实为假。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机场“诈弹”当日,铁路也收到虚假报警

10月27日晚上8点40分,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长沙黄花机场晚上10点的航班上放置了炸弹。“虽然他的描述中有不少漏洞,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办案民警说。接报后,机场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但警方检查后,没发现爆炸装置,于是公安部门在晚11点30分解除了警报,并立刻调查打电话者。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就在当天,这个人也给株洲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过同样的电话,说在株洲火车站附近铁路上埋藏了炸弹,但这后来也被证实是谎言。”办案民警说,“打电话的人用的是手机,打完后不久就关了机。

向家人要钱遭拒,称“坐牢给你们看

机场公安和铁路公安决定联合破案,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谭某某。10月28日上午11点多,民警在广东东莞将谭某某抓获,此时据案发不到20小时。

接受警方调查时,谭某某显得很“爽快”,对涉嫌编造虚假恐怖威胁信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谭某某是株洲县人,今年26岁,自称和父亲关系不好,甚至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警方说,谭某某交待,他在广东打电话给父亲要钱,被父亲拒绝,于是觉得父亲小气,生气地说“坐牢给你们看”。

如果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按照刑法第291条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机场公安局副局长杨卫国介绍。目前民警正试图联系上谭某某的父亲。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9月29日公布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后,黄花机场遭遇的第一起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

【新闻回顾】

机场调集约270人紧急启动应急预案

本报长沙讯当长沙黄花机场“诈弹”案件告破后,机场方面再次向记者回顾了当时的应急处理情况。

机场方面介绍,10月27日晚8点59分黄花国际机场接机场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通知,有一匿名电话声称晚10点左右将会有一架航空器发生爆炸。随后,机场立即启动《地面非法干扰航空器应急处置预案》,临时调集约270人组建保障小组,对相关时间区域的BK2812、HO1250等11架航班进行航空器清舱,其中包括对CA1364、HU7224两个滑回航班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威胁的9个航班旅客进行了二次安检,4个航班的行李进行了二次安检。机场及时通知南航、厦航、吉祥、奥凯、海航、深航等航空公司到现场进行保障,并妥善做好二次安检旅客的解释工作,对部分情绪化的旅客及时进行疏导沟通,维护好现场秩序。记者谢功梅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9月29日对外公布一份司法解释,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法律边界,对“谎称炸弹”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予以惩治,于9月30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其中就包括致使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以及影响航空器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根据司法解释,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的,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本报记者 吴可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