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ATM机非法取现 原定今日庭审因故延期

09.07.2014  11:14

2013年10月30日,湖北籍青年于德水利用惠阳某故障ATM(自动取款机)非法取现94510元。今年3月,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出诉讼。记者昨日从被告律师处得知,原定于7月9日的庭审因故延期。

ATM机出故障 获取现金9万余元

2013年10月30日,在广东惠州务工的湖北襄樊籍青年于德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TM存款时,因机器故障,存款成功后将金额全数退回。

之后,于德水多次存款,非法取得现金94510元。据于德水亲戚张先生所述,于德水在获得这笔非法现金后,先是在惠州当地停留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回了湖北老家。没过多久,他就被惠州市警方以盗窃罪刑事拘留。目前,于德水被羁押在惠州看守所,等候开庭。

家属张先生:我们觉得很冤

于德水,现年26岁,父母双亡,事发前在惠州打零工养活自己及接济两个弟弟。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于德水多次恶意存款后,联系被告人无果后报警。12月12日,于德水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17日被告人于德水将非法获得的94510元人民币归还给银行。当询问被告人家属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时,张先生说:“我们觉得很冤,他(于德水)初中没有毕业,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看到这么一大笔钱,肯定会把持不住。

律师黄旭辉:其行为应属侵占罪

被告人于德水以盗窃罪被拘留,又以诈骗罪被起诉。被告人代理律师黄旭辉说:“我认为盗窃罪、诈骗罪的罪名与被告实际行为不符。”开庭后他将为被告进行有罪辩护,罪名暂定为侵占罪。

该案此前已经经过了一次庭审,惠阳区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昨天,惠阳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变更于德水涉嫌诈骗案合议庭的公告》,“因案情复杂,本院已发变更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取消原定于2014年7月9日的庭审,开庭时间另定。”( 文/本报实习记者 张凤霞 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