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男爱“杀熟” 部分女性遭性侵后几年才报警

07.03.2014  10:14

  (新华社漫画)

  东莞第二、三人民法院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分析报告

  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逐年上涨

  本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钟紫薇)在“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二、三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分析报告。据统计,东莞三院从 2009年至今共审理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26宗,其中以暴力、胁迫手段作案的达88%。而东莞二院从2009年至2013年共审理该类案件32宗,案件宗数成逐年上涨趋势。

  因二院与三院管辖的是不同区域,此类案件各区域有不同的犯罪特点,但作案时间集中在深夜,作案地点集中在偏僻路段、工厂宿舍及出租房等特点均大致相同。

  二院管辖片区: 猥亵案逐年增长

  东莞二院主要管辖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等六镇,该院的分析报告显示,从2009年至2013年,东莞第二法院共受理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32宗。其中2009年3宗,2010年5宗,2011年6宗,2013年8宗,2013年10宗,呈现逐年增长势头。

  据调研报告显示,在32宗案件中,其中13宗为熟人作案,超过四成。值得注意的是,其中6宗案件发生在工厂,作案人和受害人都是同一个工厂的同事。

  在主要作案方式上,近三成该类犯罪都是在抢劫过程中施行。在32宗案件中,10宗案件为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猥亵女受害人,3宗案件为男方因追求女方被拒绝进而强制猥亵女方,3宗案件为作案分子强行进入出租房猥亵女租客,2宗案件为熟人晚上一起吃喝玩乐情绪高涨时进行的,1宗案件为医生猥亵女病人,1宗案件为诱骗迷晕女网友进而猥亵甚至拍裸照勒索。作案时间多为深夜,作案高发地点分别为偏僻路段、工厂宿舍及出租房。

  三院管辖片区:近九成为暴力、胁迫

  东莞三院所管辖的区域包括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和东坑镇等10个镇街(以下简称“三院管辖区域”),在这一区域,在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暴力、胁迫方式作案。

  “在审理的26宗案件中,有23宗是以暴力、胁迫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中又有7宗是发生在抢劫过程中,3宗是以胁迫妇女拍裸照或以公开裸照等手段相要挟。”此外的3宗案件,一宗是被告人在饮料中投放迷药致使受害妇女失去抵抗力进行猥亵,另两宗均是受害妇女裸睡且没有关门使隔壁租户有机可乘。

  此外,统计数据也显示,犯罪行为人为受害人追求者的比例近3成。东莞三院分析,此类案件的犯罪行为人常通过约受害人吃夜宵、开房上网等方式寻求与受害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再借机示爱,示爱不成就强制猥亵受害人,还有部分是因追求受害人被拒后产生报复心理。

  【延伸】

  不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职场侵权

  东莞三院调研还发现,离婚案件中因丈夫对妻子施暴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不在少数。一些妇女常因家庭琐事遭到丈夫的“拳打脚踢”,因为长期忍气吞声,造成身心严重受创。

  除了在婚姻家庭中,妇女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我国法律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然而,东莞三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妇女在孕期、哺乳期依法享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还因怀孕、哺乳等情形离岗而引起用人单位不满进而遭到单方解雇。

  【案例】

  迷晕女网友猥亵

  还拍裸照敲诈

  2011年5月8日,湖南男子陈某夫驾驶小轿车搭载两名女网友小美(化名)、小丽(化名)游玩。途中,陈某夫将事先准备好的放有迷药的牛奶拿给两名女孩喝。小美和小丽无丝毫警觉,喝下了牛奶后晕迷不醒。陈遂将两名女孩带至常平镇某出租房,在房间对两名女孩拍裸照并进行猥亵。次日下午,两名女孩才渐渐苏醒,自行离开。

  之后,陈某夫以持有裸照威胁,多次向小美索要5000元。小美之后报警,同月10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陈某夫抓获。2011年12月,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陈某夫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出租屋内盗窃

  见女子酣睡起“色心

  去年9月18日深夜,当黄某正在清溪镇租住的出租屋内睡觉时,男子巫某兵窜至出租屋外,从窗户处伸手到屋内将门打开,进入屋内实施盗窃。

  在巫某翻找财物的过程中,黄某被惊醒,后躺在床上大声呼叫,巫某兵随即用手掐住其脖子、捂住其嘴巴,企图将其掐晕后继续盗窃,黄某被掐后不敢反抗便假装昏迷。巫某兵见其晕过去后,发现黄某为女性,顿起歹意,对其进行猥亵。黄某后大声呼叫并极力反抗,巫某兵惊慌逃离现场。

  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巫某兵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相关新闻:

  遭性侵女童

  多来自外来务工者家庭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姜璐)昨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去年,省妇联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简称“市妇联维权站”)共接到了10宗涉及女性、女童被性侵的咨询。一方面惧怕外界异样的眼光,另一方面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受侵害的女性不敢说出自己的遭遇,且在被性侵的未成年女性中,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部分女性遭性侵后几年才想到报警

  “10宗案例基本上是打电话来咨询的,她们不愿意露面,有的人甚至不愿意告诉我们详细经过。”市妇联维权站相关人士认为,一年内东莞遭性侵的女性数量远多于10宗。

  根据接到的咨询,该人士说,一些女性受侵害后不懂得如何保留证据,甚至根本没有报警。“有的说怀疑自己被强奸了,有的则问我们,几年前被强奸,现在还能不能去告发他。

  “一些女性的法律观念很薄弱。如果受到性侵害,应该第一时间留下证据并且报警。”该人士说,如果错过时机,甚至事情发生了若干年后才有勇气报警,那么在取证上将面临非常大的困难。

  女童遭性侵 家长疏忽是重要原因

  据悉,去年全国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高达125起,平均每3天就曝光一起。在市妇联维权站去年接到的10宗涉及女性遭性侵的咨询中,也有4宗涉及未成年女性。“家长的疏于教育和看护,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市妇联维权站相关人士分析指出,被性侵的未成年女性中,多数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去年,市妇联维权站接到一名13岁少女被强奸的求助案。该女孩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于父母平时疏于管教且沟通少,她与一名20多岁的男子网恋后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怀孕后家长才有所察觉并报警。

  法官教你防“色狼

  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毕玲法官建议,女性要有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如不幸遇到色狼,要根据具体情况斗智斗勇,并及时报警。她同时建议女性:

  1.言行打扮要庄重得体

  2.对暧昧挑逗明确拒绝

  3.晚上走夜路多加小心

  4.晚上睡前锁好门窗

  5.与男性特别是网友独处要谨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