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立工商“权力清单” 运用法治加强市场监管

01.09.2014  13:06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7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明确了江西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路线图,提出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键点。”省工商局局长邝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省工商系统将通过建立和公开“审批清单”、“监管清单”、“权力清单”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推进法治工商和服务型工商建设。

  强化市场监管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规范市场利益格局的任务特别繁重,特别是目前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严重失序失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邝小平认为,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惩治违法行为,不仅是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任务的法治保障。

  邝小平表示,强化市场行为监管,要突出公平正义,对仅靠道德自律难以有效制止、仅靠常规执法不足以矫正的惯性违法行为强化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领域,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要突出监管环节,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执法合力;要突出执法效能,提升查案、办案手段的技术化和信息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科学行使行政执法的方式,是行政执法实现预期效果的有效保证。”邝小平认为,行政执法方式的抉择,工商机关要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提高的新要求,把“管制型”转变到“治理型”作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支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邝小平介绍,全省工商系统将积极探索“宽进严管”监管执法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指导”监管执法方式;不断完善“行政调解”监管执法途径,为群众提供一条低成本、高效率、零收费、专业化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积极构建“信用监管”监管执法模式,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

  建立公布工商机关“权力清单

  “为防止和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工商机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要着力提高执行制度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主体适格、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的法治化建设,确保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邝小平说。

  邝小平表示,全省工商系统将严格落实工商机关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通过建立和公开“审批清单”、“监管清单”、“权力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工商机关行政权力边界。在程序正当方面,全省工商系统将通过建立并公示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细则;建立和推行调查、决定、执行功能相分离的执法机制等三方面努力,深入推进执法机制建设的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