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审批

26.11.2013  17:47
江西省审批事项政务公开信息表   1.1 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权限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审批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公共事业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受理单位 江西省水利厅防汛办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江西省水利厅
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59项。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受理条件 省政府已批复的流域规划内所确定的蓄滞洪区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市水利局上报文); 2、安全建设规划报告书; 3、报告书审查意见。
许可程序  
法定许可时限 20日
承诺许可期限 12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791-88825846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陈岗、严义 所在部门 江西省水利厅防汛办
联系人电话   0791-88825846 E-MAIL [email protected]
5、权限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审批表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