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车杆落下车被砸 赣州西高速公收费站只愿担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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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西高速公收费站的挡车杆放下来时砸坏我的汽车挡风玻璃,却只愿意承担30%的责任。在我报警后,恼怒的收费站现在一分钱也不愿意承担了。”10月12日,事发过去了一个月的当事人王锋仍然愤愤不平:“现在修车的费用全部由我个人承担,高速公收费站对此不闻不问,几经交涉仍然没有结果。”
赣州西高速公收费站
事发
车辆驶入ETC专用通道被砸
林峰告诉记者,9月6日14时许,在赣州工作的他驾驶自己的商务车从赣州市回崇义老家看望亲人,途经赣州西收费站的高速公入口时,车子缓缓驶入ETC专用通道,并在通道左侧窗口顺利读取赣通卡信息,随后车子慢速行驶,可是车还未完全驶出ETC通道时,突然挡车杆落下,当场砸破车子的挡风玻璃,造成雨刮器损坏,引擎盖上也掉了一大块漆。
“非常抱歉,我们的挡车杆设备出现了故障,我们一定会处理好。”事发当时,赣州西收费站一工作人员忙向林峰解释。由于考虑到收费站的正常工作,双方达成协议,收费站负责人次日向林峰传达处理结果。可是,第二天,对方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交涉
赣州西收费站愿担责30%
“前面的3辆小车通行都没事,没想到轮到我的车通过就出现了这样的倒霉事。”王锋回忆说,事发当时,赣州西收费站有关人员承认是设备故障,一定会负责处理好,没想到第二天协商结果是,对方说承担30%的责任,另外70%的责任,划分由他自己和他前面的小车承担,分别为30%、40%。而且,要他自己去找前面的轿车司机索赔,收费站不管这事。
对于为何处罚他前面的小车, 宜春新闻 赣州西收费站工作人员称未读取到该车辆持卡的信息,涉嫌占用王峰车辆持卡的信息通行的。
“我怎么去找前面的轿车?”面对这样的处理方式他显然接受不了,于是选择报警求助。没想到竟惹怒了赣州西收费站有关人员,对方不再跟他调解,连开始承诺承担30%的责任都不愿意再提及。王锋说,他车子损坏维修花了近2000元,目前,费用全部由他自己垫付。
赣州西收费站
系司机跟车紧出意外
日前,记者跟随王峰来到赣州西管理所采访。“ETC专用通道设备在事发时不存在任何问题,每天有专业人员去。”赣州西管理所一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江西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收费管理部经理章利明告诉记者:“从来看,事发当时ETC挡车杆并没有出现故障,是司机自己跟车过紧造成的。在前面的车辆已经完成了操作流程,升挡车杆正常降下的结点,该车由于车速过快,撞上了挡车杆,因此造成的车辆损坏要自行承担责任。”
不过,记者来到现场采访赣州西高速公收费站时得到的说法与他们的观点有所不同。
“我们一直在积极和王峰协商赔偿问题,车子的损坏我们有一定的责任,会作出道歉。”赣州西高速公收费站一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
收费站难以责任
“如果车辆进入ETC专用通道并读取赣通卡信息后,车主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收费站也应确保车辆能顺利、安全的通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星律师认为。
刘星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本事件中,收费站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否则就难以自身责任。”刘星律师进一步解释,当事人车辆被砸,即使前一辆车也有一定,也不能否定收费站就没有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文/图记者陈华世见习记者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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