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勇:依法惩腐,根除“选择性反腐”

18.04.2014  11:47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16日发布署名文章《从“零容忍”看当前“打虎”之新气象》,文章称,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了“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之“三高”态势,治理腐败需要“零容忍”。“选择性反腐”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4月17日《京华时报》)

  治理腐败必须“零容忍”,“零容忍”就必须依法惩腐,才能根除“选择性反腐”。

  治理腐败,要破除陋习。要坚决破除“刑不上大夫”、“法不责众”“自查自纠式小集团主义”、不当宽容死者和退休人士等陋习,不管是谁,不管地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一切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绝不能对违法分子网开一面,就要做到不矫不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从十八大以后至2014年3月22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多达25人;衡阳破坏选举案6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还在进行中,就是做到了破除陋习,虎蝇齐打。

  治理腐败,要依法办事。比如单位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内部自查自纠,但是不能止于自查自纠,绝不能脱离法治轨道。一些曾经担任各级纪委书记的腐败分子被先后揪出,谁来监督监督者?这说明,纪委既要监督别人,也要接受社会和民众的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办案。违法分子死亡或畏罪自杀者,相关案件不能随意一结了之,应该向社会公布当事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对于违法分子违法所得,应予全力追回,“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违法思想才无法得利,如此,方能让违法者胆战心惊。

  治理腐败,要完善法制。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6708人,其中减刑不当13214人,假释不当2181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13人。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厅级以上官员减刑假释须向中央政法机关报备,县级官员须向省级政法机关报备。对拟提请减刑、假释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完善法制,就能有力地堵死贪腐分子随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之门,让他们畏惧法律。

  治理腐败,要强化手段。惩治腐败,靠公检法,靠纪委,更要靠民众。民众当中蕴藏着无穷的反腐智慧和能量,开通反腐网络渠道,从一月一报到一周一报,点名道姓,细节公开,对贪腐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十八大后,中央更加注重网络监督,除了整合优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外,还积极推动网络曝光腐败线索的回应和查处速度,雷政富不雅视频网上曝光后,63小时被免职并立案调查;单增德因一纸承诺书,12小时后被迅速立案调查。强化网络反腐是当前实现腐败“零容忍”的不可忽略的有效渠道。

  十八大之后,更加注重拓宽惩治腐败的领域,努力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不仅党政机关的腐败问题受到更加严厉的惩治,军队的腐败也受到中央的重视,国有企业、高校等部门的腐败问题也频频曝光。从这个意义上说,“全覆盖”就是“零容忍”,这就需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依法惩治一切可以惩治的腐败,让腐败分子无利可图,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才能得到民众的有力支持,才能根除“选择性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