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阳:社有资产守护人

27.05.2014  09:57
          李太阳同志,男,今年48岁,现任信丰县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县社经营管理股股长、嘉定中心供销社主任。
          1992年,李太阳开始在万隆供销社工作,负责偏远的万隆乡李庄、禾江两村5000村民的农资供应工作。1999年调铁石口供销社工作,任副主任。2001年调任同益供销社工作,任副主任。2003年调入县供销社工作2005年任县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县社经营管理股股长,2012年8月任嘉定中心供销社主任。
          李太阳同志自担任经营管理股股长、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办事效率高。对22个基层社和7个社有企业2003年改制后的剩余资产情况,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实地察看,核实面积,了解掌握土地权属和利用、管理等第一手资料,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台帐。在此基础上,他积极主动地做好闲置资产的开发利用确权登记工作。通过招商租赁,先后办起了县社日用品一条街、虎形农资市场、东岳庙家具市场、小河辣椒市场、正平塑料工艺品厂和茶艺馆,闲置资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经常下乡下点,跑土管、跑工商,找政府、找部门,先后为11宗、总计54300平方米的改制后剩余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完成了供销社系统改制遗留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李太阳同志在工作中发扬供销合作社“扁担”、“背篓”精神,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商铺物业的维修,货比三家,精打细算,不浪费一分钱。对商铺物业的租户,既认真履行合同管理,又帮助做好安全经营,不吃、拿、卡、要。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县社商铺物业点多面广、租赁方式不一的状况,他主动提出改进、完善的办法,经县社主任会议研究,并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岀台了《信丰县供销社商铺物业租赁经营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共分 总则、招租准备、招租谈判(公开竞租)、合同管理、运行管理等五章14条。 这标志信丰县供销社商铺物业等资产的租赁经营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社有资产得到进一步的保值增值,也为供销社提升为农服务的实力和水平提供了保障。
          李太阳同志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先后跑工商、跑乡镇,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完成了正平中心社、嘉定中心社的筹建和办照、办证等工作。利用原同益供销社在县城阳明路繁华路段的两层16间店铺、1900平方米的房产,组建嘉定中心社,引进两家大型家俱卖场,总经营面积达1750平方米。其中金龙家俱广场经营面积达1400平方米,已成为我县面向城乡群众、规模最大的本土家俱销售龙头。醒目、大方的LED供销合作社标识和店招已成为该路段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利用原正平供销社三层860平方米的大楼进行整修、装饰,组建起正平中心社,一楼开设日用消费品超市,二楼招租建起乡镇一流、时尚前卫的茶艺馆,方便周边乡镇和粤北南雄市客商往来谈生意、做买卖。4月中旬,李太阳在陪同县社负责人深入2001年已撤并的金盆山乡、坪石乡所在圩场征求路教活动意见、建议,获悉群众对恢复重建基层社的期盼后,及时提出了工作建议。县社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利用原金盆山供销社改制后剩余的房产(地处金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招租引进能人开发建设金盆山商务宾馆,利用原坪石供销社改制后剩余的房产地处坪石中学、坪石小学的地利优势,引进能人租赁建设陪读居住小区,方便相对偏远的群众到圩场既陪护子女读书又可经商做买卖。这几天,李太阳又在为组建新的金盆山供销社、坪石供销社而忙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