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专业挨打,如此“职业”理应取缔

25.08.2014  12:41

  雇他的酒吧宣传单上这么写着—你抑郁吗?你想发泄吗?过来打他吧!他就是谢水平,49岁。百度上查一下“谢水平”,有37万条信息。混出名气后,他开始走职业化路线,一般会跟酒吧签约,有出场费,就像驻唱的歌手一样,在各个酒吧“驻打”。这个职业,他一干就是14年。(8月23《重庆晚报》)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专业挨打究竟在不在三百六十行之内,恐怕没有人说得清道得明,也无法加以考证。法无禁止即可为,正因如此,谢水平有了吃这碗饭的底气,凭着一身结实的身板,四处收取“出场费”,由于挨打的收入很体面,尽管每晚平均挨打几百拳,仍然安然无恙,没有人觉得不妥。

  谢水平以挨打为生,靠挨打致富,表面上看似乎光明正大、天经地义,一切经济来源都是依靠劳动所得,没有巧取豪夺,可谓合理合法。但我总觉得这种职业很不靠谱,与我们一贯倡导的安全与文明格格不入。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必须得到保障,谢水平也不例外,不能因为为了谋生就可以置安全于不顾。至于靠挨打挣钱,也与我们一贯所倡导的职业文明相悖。

  可以想见,随着谢水平年岁的增大,身体状况很难说不发生变化,稍有闪失,就会落下残疾,甚至丢失生命。而对于重拳出手的“发泄者”来说,将谢水平当做“靶子”,或许会产生一时之快,但是即便签订了生死约定,也不能免责,因为法律是尊重事实,按照相关条文依法办事的,你将别人打伤、打死,追究法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要逞能、发泄,果真手痒痒,还有其他发泄的途径,何苦触犯法律底线呢?

  而我更想说的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奉劝谢水平悬崖勒马,别用“生命换明天”,49岁了,也该好好歇歇了。至于劳动执法部门,我看也该你们“出场”了,杜绝挨打为职业,只有明令禁止,才能还职业一个安全与文明。但愿能引起舆论更多的关注。